2010年1月28日 星期四

upntoday-2010-1-28-03-taipei financial news-核准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電子票證業務

核准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電子票證業務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委員會議已於99年1月28日決議通過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悠遊卡公司)申請辦理電子票證業務案,該公司成為第一家經金管會核准發行電子票證之專業發行機構。
金管會表示,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以下稱本條例)第7條第4項規定,本條例公布施行前,已發行電子票證之機構應於條例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98年7月24日前),檢具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悠遊卡公司業依前揭規定申請辦理電子票證業務,經多次溝通補件並洽會各相關部會意見後,金管會於本日通過該公司之申請案。
載至98年底,悠遊卡公司發行之悠遊卡約1,780萬張,該公司所收取之儲值款項及押金,已分別與銀行簽訂信託契約及履約保證契約,可保障持卡人之權益。悠遊卡公司經核准辦理電子票證業務後,悠遊卡即可作為多用途支付使用,除目前主要用於交通運輸用途外,未來悠遊卡還可於商店進行小額消費,可使民眾逐步減少對現金之使用及依賴。
金管會表示,隨著銀行及非銀行發行機構發行之各類型電子票證普及運用,各項小額支付將更為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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