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upntaipeinews-4/15-26-taipei economic news-韓日兩國企業面臨金融危機之僱用策略對我國之啟示

韓日兩國企業面臨金融危機之僱用策略對我國之啟示
韓日兩國企業在面對金融危機時,在僱用策略上分別採取「共享就業機會(job sharing)」與「工作分攤(work sharing)」兩種作法。兩種制度各有其優、劣勢,兩國政府對此一制度的政策回應也不同,對我國在研擬相關策略將可提供若干啟示。 一、南韓企業「共享就業機會」制度 共享就業機會主要是透過科層體系中階或高階職位的削減,或是將這些職位人員減薪部分比例,用以新聘人員的一種僱用制度,是一種垂直的科層階級調整 。 出身企業界的南韓總統李明博,相當推崇此制度所呈現出自我犧牲(self-sacrifice)的精神。「共享就業機會」制的優勢在於能為社會新鮮人、實習生帶來新的工作機會,促進就業市場發展。而缺點則在於為了創造這些工作機會,在削減中高階人員職位或薪資的過程及作法易引來爭議,如在推動自願退休、強制中高齡者退休等的過程中相關人員的反彈;同時在實務上,因業務已隨景氣緊縮,但個別企業高階職位的減少,並不必然轉化為新的初階職位。 南韓政府對此制度採取支持的立場,並於今(2009)年3月20日通過編列3,653億韓元(2.639億美元)經費,補助透過減薪、無薪休假及訓練方式,實行「共享就業機會」的企業。同時對於在此制度下,面臨無薪休假的個別公司員工,編列992億韓元(7,170萬美元),提供其薪資40%之補助。 二、日本企業「工作分攤」制度 「工作分攤」係以減少平均每人工時、加班時間或部分工作時間的方式,讓既有員工相互分攤工作,是一種橫向生產線勞動力調整的作法。這主要是日本在1990年代泡沫經濟後,在「終身僱用制度」(lifetime employment)下,擁有過剩員工企業的一種僱用策略。此制度起源於1970年代面臨石油危機的歐洲,荷蘭是其中的典範,在政府及勞資雙方合作下,「工作分攤」制成為1983年時仍高達9.2%的失業率,降到2007年降為3.2%的原因之一。 工作分攤制的優點在於避免企業直接裁員,造成社會及政府的負擔,同時強化現有員工對企業的認同。而缺點則在於過度保障現職正式員工,無法新增工作機會給社會新鮮人,甚至可能裁減部分時間工作者的職位。此制度的推動,對當年度的大學畢業生及非正式僱用員工,無疑是宣告就業冰河期的來臨。 日本勞動聯合、經團連及政府等三方代表,甫於3月19日形成三方共同推動「工作分攤」制的協議,並敦促政府擴大對執行此一制度企業的補貼;而對於尋職困難者,亦應提供生活津貼或訓練。此項建議已被日本政府納入4月8日公布的15兆日圓振興方案中,計畫預計追加約1.9兆日圓(190億美元),針對實施「工作分攤」制的企業給予補助金。而為了減緩對社會新鮮人及非正式僱用工作者的衝擊,方案中亦納入「確保派遣勞動者中途解約的損害賠償」、「嚴格要求派遣公司設立許可條件」、「公布內定取消企業名單」及「實施未取得內定學生的就職面談會」等策略。 三、對台灣之啟示 韓、日實施「共享就業機會」制與「工作分攤」制最大的差異,在於前者著重於創造就業機會給初次就業者,而後者偏重保障現有員工工作。明顯地,台灣企業「無薪假」的作法,相當近似於日本企業的「工作分攤」制度 ,而兩者所達到員工薪資成本下降的效果,也相當接近,都在1成至2成間(詳見表一)。 其實,兩種制度都會導致員工的薪資下降,影響個人或家庭生活水準。因而在「工作分攤」制度行之有年的歐洲,是由政府介入補貼其間的差額,例如德國現行法規規定,對於無法維持就業的企業,准許採行以6個月為期的「縮短工時」制 ,期間由政府支給勞工工資差額的6成;若領取補貼者另於他處取得工作,則酌減政府補貼。南韓政府推動「共享就業機會」制度時有補貼員工薪資,而目前日本政府對實施「工作分攤」制度的企業亦有提供補助。 觀察韓、日及德國等國採行的制度,我國政府面對企業在僱用措施調整,所可能造成的社會問題上,宜有更積極的態度。例如德國所採行的限期核准制,透過企業主動呈報「縮短工時」,行政機關因而可以掌握此一問題,並限制其採行的時間。勞委會目前對於片面進行「無薪假」,減少工資的雇主,是採取由地方主管機關介入查處裁罰的作法;並提供定型化契約,供勞資協商時參考。此部分建議應朝建立企業申報制度調整,對於「無薪假」下受影響的員工亦可考慮提供補助。 可以預期的是,未來企業在僱用策略上,彈性用人將成為主流趨勢,換言之,未來將沒有一個社會的用人機構,可以完全提供就業保障。這次國內廠商普遍以「無薪假」的方式調節,因應景氣衰退,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也是這類概念的延伸。在這類新的組織與人關係下,組織儘管提供工作機會,但日式終身僱用制度恐將逐漸消失,取而代之以非典型僱用的彈性上班、約聘、臨時及兼職人員之僱用型態,以台灣目前的彈性、部分工時佔整體就業比例尚偏低而言,未來是否或如何因應高非典型就業、高部分工時型態,必須及早透過社會對話,凝聚共識。 表一 日本、台灣企業在僱用措施上之比較
日本
作法
台灣
作法
豐田汽車
預定在今(2009)年2、3月間採行為期11天的國內全部工廠停止運轉,其中,2天作為無薪休假,工資削減2成
聯電
裁員500餘人。每週放1天無薪休假「做4休3」,約減薪15%
鈴木
2月間將有8天做為國內工廠的休假日,是否無薪則仍與工會協商中
台積電
生產單位:每月放5天行政假,4天不支薪
非生產單位:每週放1天無薪休假「做4休3」。取消交通津貼、降低加班費,約減薪15%
三菱汽車
國內5大工廠列入1月的非工作日將作為削減15%薪資的基礎,對象為約6,000人的正規員工(regular worker)。2月後的待遇仍待決定
友達光電
實施無薪休假,約減薪10-15%
馬自達
1月間將在國內工廠停止夜間作業,正規員工1萬人之工資將減少2成
華通電腦
每週放1天無薪休假「做4休3」,約減薪13%
日本電產
國內集團下公司之一般員工約近1萬人的工資,將視業績削減1-5%。管理職則削減7.5-10%,總經理薪資削減20-50%
勝華科技
12月起1個月放4天無薪假,約減薪13%
富士通
微電子
國內3廠之現場員工勞動時間從12小時,縮短為8小時,並削減加班津貼等人事費用
彩晶
裁員700人。每週放1天無薪休假「做4休3」

韓日兩國企業面臨金融危機之僱用策略對我國之啟示

26
52 KB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