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台12建設—產業創新走廊之規劃
面對全球化及知識經濟時代,台灣正致力於國家競爭力之提升。國家競爭力之提升,有賴產業改造、空間改造及制度改造,彼此之間互相關聯。就產業發展特性分析,根據WEF「年全球競爭力報告」,台灣產業群聚發展指標(state of cluster development)2006、2007、2008年排名均居全球第1,被譽為全球創新產業群發展典範之一。另WEF依平均每人GDP水準將經濟發展分為資源驅動、投資驅動及創新驅動等三階段,並將我國列在由投資驅動轉型為創新驅動階段的國家。
因此,調查分析現有產業群聚發展,建立以區域地方特性、發展差異化專長、並通盤檢討現行產官學研合作制度,提出整合研發能量及創新環境的方案,以強化現有產業競爭優勢,並同時帶動區域或地方經濟發展,達成全面整體提升國家產業競爭力,減少區域競爭衝突,為當前政府重要課題,亦是政府推動愛台12建設中「產業創新走廊」之目的。
有鑒於此,經建會於97年12月特委託辦理「產業創新走廊推動方案」計畫案。在規劃方向上,將整合經濟部、國科會、農委會及交通部等單位所提出之計畫項目,將各單位所推動創新研發育成中心、產業園區、科學園區等公共設施及基礎需求加以整合,以發揮綜效,提出各區域「產業聚落整體發展計畫」,並通盤檢視現行各部會推動產官學研合作機制及運作模式,建構更有效率的政策整合與協調平台,據以提出「產業創新走廊推動方案」,強化創新研發能量與產業的整合,以形成具備區域特色的產業群聚圈。
本計畫針對光電產業、新世代晶圓、精密機械產業、塑膠製品、紡織、花卉產業、石化產業、金屬產業、農業及生物科技、觀光、軟體服務業、ITS產業、研發創造服務業、醫療保健產業、太陽能產業等15項分項子計畫,進行創新能量與產業發展之調查及研究,並擬提合適產業群聚推動策略,評估未來分項產業在產業創新走廊之前景,作為前瞻重點產業之發展依據。本計畫預定98年8月完成報告,後續據以提出「產業創新走廊方案」(草案)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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