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9日 星期三

upnn-taiwan legislatiive member-12-10-05-立院新聯盟政團新聞稿】國會改革至少必須跨出第一步以作為本屆國會的完美句點 *內容:t

國會改革,是政治改革的核心環節,也是國民的殷切期盼。立院新聯盟政團徐欣瑩、李桐豪、李鴻鈞、高金素梅、陳怡潔五位委員,對於國會改革,發表以下共同聲明:
「本屆國會應在任期結束前,至少就國會改革能夠形成共識部分,取得具體修法成果,作為本屆國會的完美句點,以向國民負責,並成為下一屆新民意的國會改革起點。」
馬政府完全執政八年,聲望江河日下,而這八年間的立法院運作,舉凡公平正義、協商透明、議事效率、立法品質,亦均遭受國民頗多非議,改革壓力巨大。
318學運後,各種國會改革呼求鵲起,至今不歇。日前,王金平院長亦主導協商,加速推進國會改革進程,甚至特別朝向國會調查聽證權進行處理,對此,本政團成員均表同意與支持。

屆期屆滿前進行國會改革是慣例
基本上,以往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多是在屆期結束之前通過,這不但是慣例,也是常理。因為,在屆期屆滿之前,多數立法委員方得擺脫諸多現實考量,也才能一起將公平效率的國會制度向前推進。而所謂的國會新民意,往往因為彼此間合縱連橫關係尚未穩定、不熟悉規則分寸尚未進入狀況、各自黨部與黨團間互動待磨合,以及各黨政治權謀利益考量等不確定因素,通常極難進行遊戲規則的重新制定與改變。

國會改革,包括憲政體制改革、國會運作規範、其他相關法令三層次,現階段應先務實推動「國會職權運作之改革」
國會改革,並不侷限於國會之內,亦涉及憲政層次的體制改變,也同時涉及選舉制度、陽光法案、政黨規範等等其他領域之變革。例如,大至院際之間的職權劃分,小至選舉經費的申報,都會影響國會的結構、組成與品質。本政團主張不打高空,既然憲政層次的國會相關改革,現在顯然暫時難以進行,其他相關法令修正也過於龐雜,故應先行務實推動國會職權運作與相關自律規範的改革。
本政團秉持正人必先正己、從政必先自律的原則,除了王院長所提國會聽證調查權外,更特別希望就國會職權運作與相關自律規範等節,先行進行改革,包括:「正副院長中立,不得參與政黨」、「修憲委員會常設化」、「國際協定或兩岸協議應提報立法院,並得實質審查」、「對協商制度之門檻、透明、效率三大改革」、「立委不得兼職」、「國會議事全面全程直播公開」等等,均應大刀闊斧、加速改革。
綜上,立院新聯盟政團再次重申,立法院應於本屆期結束前,聚焦協商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更呼籲各黨政團摒除政黨管見,共同為國會建立公平透明效率的長治久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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