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今天(26日)在台大醫學院舉辦研討會, 探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案通過後具體落實的作法,並呼籲應規劃出更有效的勸募機制,讓台灣8千 多位等待器官移植者,能有更多獲得本地捐贈器官的機會,不須冒道德及醫療風險赴境外移植。
「國人的器官我們要想辦法有足夠的捐贈」,立委田秋堇懇談心路歷程,表示經過兩 年多的努力與多次協商,才終於催生「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案今年六月在立法院跨黨派三讀通過。協助草擬法案的朱婉琪律師指出,這次修正 案,可以說是亞洲最進步的立法,除了擴大捐贈外,更明確了器官捐贈無償原則(第12條), 以刑事懲罰禁止海內外器官仲介、買賣及移植旅遊(第16條),並要求境外移植回國 應登錄(第10條),率先展現了台灣對國際議題的積極參與,實現了2014年7月歐洲通過《歐洲理事 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的精神。
「英國國會邀請我們報告這個法案」、「世界醫學會對我們也非常肯定」,田秋堇委 員分享,認為這項法案對於台灣價值的展現是一項成功。長年參與全球衛生、國際醫療的亞太健康識能協會秘書長張武修教授也表示,「我 們做這件事情是走在時代的前端、全世界的前端」,同時向與會者建議,2016年世 界醫學會在台灣舉辦大會,醫界和法界應該共同努力,把這項法案的通過及展望放入大會議程,展現台灣的努力成果。
由於過去十數年間,民眾花鉅額前往中 國大陸取得器官不在少數,甚至不乏名人與媒體報導,很多潛在醫療與道德風險被忽視。台大泌尿科黃士維醫師於報告以統計數字說明平均每年兩 百多人前往中國大陸進行移植,並以實際案例闡釋,困難的器官配對過程卻能在短時間內指定日期進行手術,勾勒出黑幕下按需殺人活摘器官的存 在。朱婉琪律師則補充,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已經在今年12月份的報告中要求對活摘器官的指控進行獨立調查;台北律師公會更於12月25日發表了聲明,譴責 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及其他良心犯器官。
「法律事實上符合了國際人權的標準, 但是從法律到實際的實踐當中還有很大的距離」,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教授與談時提出醫療實務面臨的倫理道德兩難:眼前垂危的 病人和非親非故的遠方另一條生命,要去換器官嗎?因此他呼籲「我們不要把這個難處交給醫師、病人和家屬」,而要在理性時以白紙黑字變成醫 師公會的清楚立場聲明,讓醫師可以有一個清楚的準則,不以任何方式鼓勵前往中國大陸換器官的行為。
而在擴大捐贈方面,實際從事肺臟移植的台大胸腔外科徐紹勛醫師建議,未來應逐步開放無心跳器官捐贈。台大醫學倫理教授蔡甫 昌則說,這次修法已放寬了非親屬間的配對捐贈,同時讓民眾「申請健保卡或更換駕照、或到醫院就醫時,有機會被詢問是不是願意成為捐贈者」。從國外的經驗觀察,這樣的作法的確能夠擴 大台灣自有的器官捐贈,但還需要進一步的鼓勵措施,比如先前規定簽下器官捐贈後就能提昇家屬的等待器官排名等方式,已經有效讓台灣眼角膜 捐贈增加。
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執行長林世嘉從民 眾觀點舉例,說明醫療照護團隊及器官捐贈勸募團隊應分開,避免病患及家屬的疑慮,認為醫師並未全力救治,與會者也再次強調專業人士與民眾 的理念溝通。尤美女委員提到像「送行者」這部電影的出現就翻轉了我們對喪葬業既有看法,如果「器官捐贈」能以影片方式宣導,或許可以讓民 眾更瞭解器捐的意義。邱泰源教授也分享,台大醫院近日院務主管會議表決定案,要將所有器官捐贈者姓名雋刻在景福通道的醒目處,盼望讓捐贈 者的人文關懷大愛繼續流傳,同時鼓勵更開放的器官捐贈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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