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布本期(104年12月15日)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所謂「無薪休假」事業單位計49家,實際實施人數4,377人。與前期(104年11月30日)之實施家數50家、通報人數5,442人、實際實施人數5,437人相較,前期事業單位中,本期已有13家停止實施「無薪休假」,惟因本期另新增12家,累計數減少1家,通報人數減少1,060人,實際實施人數亦減少1,060人。本期多數事業單位之實施人數在50人以下,其中以電子業22家較多,實施期間未超3個月,實施天數多為每月4至8天。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所謂的「無薪休假」並非雇主得以恣意實施之權利,而係事業單位受景氣影響必須減產、停工甚至關廠,為避免大量解僱勞工,使勞工生計受到重大影響,所勉強允許勞雇雙方在經由協議的前提下,減少工時並比例減少工資的一種措施。為強化監督事業單位,遏止「無薪休假」之濫用,特訂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明定實施「無薪休假」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對於按月計酬勞工,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以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部表示,為協助勞工,已啟動「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準備就業安定基金200億元,作為協助「無薪休假」勞工充電學習之用,一旦掌握「無薪休假」事業單位名單,即主動聯繫,提供協助,鼓勵在職勞工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辦理訓練之課程或該企業申請辦理之課程,以持續發展及提升個人所需技能,除補助訓練費用外,並於在職勞工訓練期間,提供訓練津貼每小時120元,每月最高100小時,每月最高1萬2千元以維持其生計。
勞動部強調,勞工若有其他訓練需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亦可彈性及時規劃辦理其他訓練課程,勞工亦可透過「全民勞教e網」、「勞動發展數位平台」進行數位學習課程。事業單位可撥打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將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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