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認可元大投信及國泰投信2家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符合「鼓勵投信躍進計畫」並取得優惠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為提升國內資產管理人才與技術,擴大資產管理規模並朝向國際化發展,業發布「鼓勵投信躍進計畫」(下稱躍進計畫),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符合躍進計畫一定條件者,得適用各項優惠措施。 本年度金管會認可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元大投信)及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投信),該二公司除符合無重大違規情事、財務健全及內控無重大缺失等「基本必要條件」外,另符合下列條件而獲認可,包括: (一)元大投信之基金複委託或委託海外顧問之檔數未超過跨國投資基金總檔數之1/2、有三種以上基金類型之報酬率高於業界平均、103年度平均資產管理規模為我國投信業者排名前1/3、於海外投資設立資產管理公司、國外資金投資其投信基金逾40億元、對槓桿/反向ETF提出完整規劃與設計並協助該類ETF規章之制訂,且該商品具創新性,對提升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經營與發展有具體績效貢獻。 (二)國泰投信有三種以上基金類型之報酬率高於業界平均、最近三年投研團隊人數年平均超過25人且占基金檔數(含全委契約數)之比率為成長、103年度平均資產管理規模為我國投信業者排名前1/3、截至103年底母公司國泰金控已累計移撥相當人力至該公司投研團隊任職、截至104年8月底母公司國泰金控委託該公司全權委託(含類全委保單)逾2千億元,對提升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經營與發展有具體績效貢獻。 元大投信及國泰投信符合「基本必要條件」及二面向,可適用一項優惠措施,自本會認可後一年內,得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12條第3項第2款但書規定,縮短送審之投信基金申報生效期間為十二個營業日。 未來金管會將持續推動並鼓勵投信業者依躍進計畫提出申請,期勉國內投信強化自行投資研究能力、開拓海外業務市場、並積極「育才」「用才」「留才」,推動我國投信產業正向發展,吸引優秀資產管理人才投入,建構良好且具潛力的資產管理產業環境,增進我國資產管理產業之整體競爭力。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
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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