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upn-taipei young-12-23-08-華視落實公共化、治理資訊應公開 「公民社會監督公視聯盟」2015年12月公視暨華視監督報告 壹、公視對2015年4月本聯盟公布之監督報告的回應

華視落實公共化、治理資訊應公開
「公民社會監督公視聯盟」201512月公視暨華視監督報告

壹、公視對20154月本聯盟公布之監督報告的回應
一、「公民監督公視聯盟」於20154月所公布的監督報告中,要求第五屆公視董事會應:
1、在最快時間內找到一位認同共公共價值、具企圖心與前瞻規劃力的總經理。
2、積極爭取擴大公視及公廣集團的資源。
二、公視於回函中除針對董事會選出丘岳擔任總經理過程提出詳細說明,[1]並提
  出將依公視法第二十八條,爭取各界對公視的捐助;以及寄望於目前在立法院
  待審的公視法修正草案二十四條中所增訂,政府捐助應依物價指數、公廣集團
  業務運作需求每年檢討調整。
三、本聯盟認為,董事會應更積極爭取擴大公視財源,尤其對於已經歸屬公廣集
  團多年的華視遲遲無法進行體質變革,以致無法落實其公廣使命,如何突破現
  狀僵局,將是公視董事會在剩餘任期中最重要的任務。

貳 對近半年來公視頻道整體表現的觀察與分析
一、新聞收視提升與節目收視持平
    20154月到10月,公視主頻月平均收視率落在0.130.15之間,晚間時段(18:30-23:59)平均收視率落在0.230.27之間,表現持平,[2]晚間新聞的收視率可達0.4,有提升。

二、「我們的島」節目獲社會公器獎肯定
    從公視開台一直持續到現在的「我們的島」節目,由於十七年來一直與台灣的土地與人民站在一起,為環境生態請命、為弱勢發聲。十月間獲卓越新聞獎基金會選為2015年社會公器獎得主,肯定該節目對台灣社會的貢獻。

三、製播流程無帶化
    在內部管理方面,新任主管逐步建立製播之標準作業程序(SOP),落實無帶化,使得節目產製流程獲得了一定程度的優化。

四、棒球轉播服務獲收率與好評
    十一月間,公視動用全部三個頻道轉播「世界十二強棒球錦標賽」完整賽事,並調動(延後)晚間新聞時段進行現場直播,收視率最高達到0.9,顯示確有服務到喜歡看棒球的收視族群。

五、戲劇節目仍待創新局
    受限於經費不足,公視在重量級戲劇節目的製作上已經有一段時間缺乏表現,雖仍持續推動紀錄片、單集影片與迷你劇集創作,並有相當成果,但觀眾仍懷念人間四月天、痞子英雄、危險心靈等雅俗共賞的大戲。受限於目前依公視法所提撥之現有經費不足,要製作大型戲劇節目確有困難,據悉董事會也有專案募款開拍史詩性「台灣大河劇」的規劃,社會各界及公民團體對此深表期待,希望能真正在歷史敘事上表現出具有開創性意義的台灣觀點。

參、公視董事會應公開主張原民、客台納入必載
一、公視董事會不應在廣電三法必載爭議中缺席
    近日來廣電三法在立法院因無線電視必載問題引發社會關注與討論,目前該
法已受到擱置,留待新國會議決。在爭議中,商業無線台積極運作各頻道全部必載,衛星頻道業者公會極力反對,認為商業無線台不應必載,公民團體則藉機提出族群電視台(客台、原視)必載正式入法的要求,並主張無線電視台為公共稀有資源,不應放任商業利益掛帥的主張。目前協助經營客台的公視董事會在此番爭議中卻完全置身事外,公公盟認為,公視董事會未能把握此一攸關廣電公共利益之爭的議題,積極對外發表看法與主張,是限縮了公視董事會的視野與高度,把自己「做小了」。

二、以納入族群電視台、公營廣播電台擴大公廣集團規模為願景
公公盟期許,公共電視董事會應有更大的格局與企圖心,要做台灣廣電產業
進步發展的帶動者,而不應以作為商業電視之補充的「小而美」頻道自居並應積極主動向立法院與社會各界倡議速修訂〈公共廣播電視法〉以及擴大公視規模之必要。董事會受到健全公共廣電的全民託付,對於廣電三法這類與公視使命密切相關的爭議,應該適時提出看法與主張,加深並確立社會各界對公視董事會角色的印象與認知。例如在前番爭議中,公視董事會應該主張重新將原民台納入經營版圖,以避免族群電視台因政黨輪替而不斷受到政治干擾的狀況一再產生。並呼應公民團體對族群電視台必載正式入法的要求。

    在廣播電台方面,目前中央廣播電台、警察廣播電台與教育廣播電台都屬國營電台,各有其公共服務之使命與方向,並有擁有精良的設備與優秀的專業人力資源。但由於在關鍵人事與決策上仍無法避免非專業性的政治考量,主管位置並經常淪為政治酬庸。綜觀世界各國先進之公共廣電系統,多是同時擁有電視與廣播系統,彼此資源流通、相輔相成。公公盟認為,為擴大公廣集團公共服務面向與規模,提高集團綜效,公視董事會未來在相關論述上可將公營廣播電台的納入公廣集團版圖做為未來規劃願景,進一步清除過去黨政軍媒體時代的歷史殘餘,以利台灣的民主深化。

肆、    華視實質公共化必須積極推動
一、有公視董事對華視目前內容難以認同
根據公視網站公開資訊,公視董事會每次開會都會聽取華視的經營報告。
2015319日第22次董事會中,曾依臨時動議做出「成立公視與華視關係研究小組,就『慎重考慮華視是否仍適合做為公廣集團之成員』議題做進一步研商」的決議。顯示公視董事會成員中不乏對目前華視所提供內容無法切合公廣集團服務宗旨難以認同者。

二、爭議中通過「華視資產活化案」
    105716日第五屆第27次董事會通過「華視資產活化專案」,計畫將現有華視位於光復南路的大片土地資產委外經營,規劃為以國際會議中心為主的「華視新媒體中心」,希望能以20年委外期間的每年兩億收入挹注華視經營。「華視土地資產活化評估專案小組」早在103522日即於華視董事會通過成立,由邵玉銘董事長擔任小組召集人,姚仁祿董事擔任副召集人,小組成員包括童子賢董事以及公視施振榮董事,後經104319日公視董事會通過,並增加小組成員陳郁秀董事。不過陳郁秀在716日開會當天請假未出席。除公視董事陳以亨、鄭自隆、吳作樂對此案表示反對,華視工會與公視工會也站在反對立場,認為有變相賣掉華視資產的疑慮。企業背景的公視董事施振榮與童子賢力則力挺此案。

    由於華視資產活化專案具體內容並未列入公視公開資訊(我們主張應該列入),公公盟僅能就媒體報導內容對於華視資產活化專案表達幾點疑慮如下:
1. 依照目前所得之資訊,預計委外經營每年可收兩億租金(或應是權利金?),但每年收入兩億應該不足以填補華視八年累積至二十五億的虧損(平均每年虧超過三億),公視董事會的算盤究竟是如何打的?
2. 如果未來在徵求廠商及簽約、議價的過程不夠透明,勢必將引來圖利或黑箱的質疑,公視董事會必須謹慎為之,並做到最大程度的透明。
3. 依照目前所能看到的訊息,此專案規劃模式似乎很難避免未來成為純粹商業經營模式的結果,讓目前號稱的「新媒體國際會議中心」,實際成為市中心精華地段的觀光飯店,恐違反社會對公有資源能為公眾提供服務的期待。

三、改革華視不必等到資產活化,改革新聞應列為優先
    董事會提出活化資產的規劃,旨在促使華視走向真正的公共化。依此董事會與社會各界的共同期望,公公盟認為,不必等到資產活化回收資金,華視的改革即可以立即啟動,而首先應該把新聞內容納入為改革的優先。目前華視新聞內容與一般商業電視台無異,三器(行車紀錄器、路邊監視器、網路瀏覽器)新聞與商業置入性行銷充斥,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相信公視董事會中會發出「華視是否仍適合做為公廣集團之成員」與這種狀況有絕對關係。

    公視董事會不應放任這種情況繼續下去,應把華視新聞與公視新聞做整合性思考,開始把華視納入第二個公視的架構來思考,將公視現行的編採規約與各種內外部監督機制逐步適用於華視。除應該遵守基本的新聞倫理與規範,在新聞內容上也可進行適度分工。例如:公視新聞的強項是環境生態與社會運動,華視則有傳承自過去重視教育、藝文的傳統。兩台整點新聞內容可以發展各自特色,並各自強化目前已經享有相當知名度的新聞雜誌節目,形成互補,並對閱聽人廣為宣傳(公視新聞宣傳華視新聞,華視新聞宣傳公視新聞)。必要時甚至可以將兩台新聞部人員進行互調,讓兩台人員進行激盪磨合。切莫讓華視目前這種有公廣之名卻無公廣之實的狀況繼續下去,只要能爭取到社會的信任,讓各界寄予期待,將會讓各種改革之路更寬廣。

  結論[3]
     
    在本次的監督報告中,公公盟除指出公視半年來的經營表現整體呈現穩健持平狀況,更期許公視領導團隊能在未來政治環境的變動中,抓緊機會,透過論述與實際行動,為公廣集團爭取到更多的資源以及更有利的位置。時值2015年歲末,台灣政局隨著2016大選即將有另一波變革,而在公民意識益趨蓬勃的狀況下,社會大眾對媒體墮落的忍耐已經快到極限,正不斷積極尋找可替代的資訊管道,因此目前正是優質公共媒體順勢而起的大好時機,期許公視領導團隊能夠審時度勢,好好把握此番機會壯大公廣規模,進而掌握更多的籌碼與資源,與所有支持者共同推進台灣的媒體改革。

  
「公民社會監督公視聯盟」參與團體包括: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媒體改造學社、文化元年、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媒體觀察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勵馨基金會、靖娟文教基金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防暴聯盟、台北市教師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傳播學生鬥陣


[1] 丘總經理上任後,曾於818日在公視與公公盟各團體代表進行座談,會中丘總經理簡報節目改版規劃,公公盟各團體代表則各自提出對公視資源分配與節目規劃的期許。
[2] 收視率數字係根據公視網站公開資訊〈2015  1-10 月節目經營報告〉,網頁位置http://info.pts.org.tw/open/data/2people/2015/2015_1-10PTS.pdf
[3] 本報告完成之後,公視因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應由何單位主辦一事與四報一社發表聯合聲明,主張首場辯論應在公視播出,適時展現公共媒體應有之企圖心與社會責任。不過對於公督盟一度探詢是否協助舉辦中選會已不再舉辦「政黨辯論會」,好讓民眾審慎思考政黨票的投法,公視方面卻不作回應,讓本聯盟感覺為德不卒,未能更積極的發揮公共服務功能,擴大社會影響力,殊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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