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4日 星期二

upntoday-2/24-taipei news-11-15-news

upntoday-2/24-15-taipei news-president news-總統參加228新紀二年福臨春元團拜茶會
總統參加228新紀二年福臨春元團拜茶會




  馬英九總統今天下午在參加228新紀二年福臨春元團拜茶會時強調,財團法人228事件紀念基金會將繼續運作,二二八事件國家紀念館的設置應有法源,他並期許國人能以平常心、就事論事,一步一步讓二二八真相公諸於世。
  總統表示,他一貫的態度是:歷史的錯誤也許可以原諒,但歷史的過程本身不能忘記。他對二二八事件是這樣的態度,對白色恐怖、日本人過去在台灣的暴行、中國大陸六四事件也是這樣的態度,「我們的立足點都是人權自由等普世價值,當發生寃假錯案時,我們應該在可能的範圍內儘量給予平反」。
  總統也強調,在民主自由社會,任何人都有思想自由,不能因為擁有某種思想就受到迫害,甚至喪失自由、生命;他很希望能夠透過歷史事件的處理,讓我們的下一代學會瞭解自由民主社會的價值,讓我們學會如何面對自己過去的錯誤,如何讓社會恢復和諧,這是他最大的目的,因此他十多年來態度一貫,沒有任何改變,也許在處理上不盡如人意,但他的想法都未曾改變過,他對二二八事件的態度,一路走來,始終如一,一路走去,還是始終如一。
  談到二二八事件的真相,總統並表示,二二八事件的發生有當時很複雜的背景,在國共內戰情況下,日本自台灣撤走後,台灣經濟情況不好,社會秩序受到影響,台灣部分資源必須運到大陸,這種種因素造成文化上、經濟上、政治上的不滿慢慢擴大,而林江邁販賣私煙僅是一個起火點。如果我們深入瞭解,歷史的真相不一定如我們看到的說法,因此他覺得發掘二二八歷史的真相非常重要,一定要讓真相真正呈現出來。
  在有關財團法人228事件紀念基金會的運作上,總統也引用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第一條規定表示,財團法人228事件紀念基金會成立十多年後,儘管目前補償賠償工作已告一段落,但處理賠償事宜僅是基金會工作之一,並不是工作全部,基金會設立的目的也有使國民瞭解事件真相,撫平歷史傷痛,促進族群融和的任務。此外,根據該條例第十一條,紀念基金會之基金有:一、給付賠償金;二、舉辦二二八事件紀念活動;三、舉辦協助國人瞭解二二八事件真相之文宣活動;四、二二八事件之教材或著作之補助;五、二二八事件有關調查、考證活動之補助;六、其他有助平反受難者名譽,促進臺灣社會和平之用途。發放賠償金也僅是基金會任務之一,不是全部,即使賠償金發放完畢,問題顯然沒有解決,因此基金會仍有必要繼續運作。
  總統進一步指出,基金會要繼續運作,就必須要有經費,無論經費來自捐助或政府編列的預算,讓基金會把法律所賦與的責任做得更好,不但符合二二八受難者家屬的期待,也是台灣社會的需要;他澄清說,他主張這樣做並不是要討好任何人,這樣的主張也不是在他競選總統時才提出,早在台北市長任內即已如此。
  總統也以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的經營為例說,他在台北市長任內決定由官方接辦,館內展覽內容不一定以二二八事件直接相關,也擴及與台灣歷史有關部分,這樣的展覽更有意義,有助國人對二二八事件更加瞭解,而不侷限在二二八事件上。事實證明,該館不僅運作良好,也運作得很有意義,雖與賠償無關,但也可以成為很有意義的機構。
  談到二二八事件國家紀念館,總統也指出,未來一定要有法源,因為沒有法源,編列預算將有困難,因此他在日前裁示「二二八事件國家紀念館」將制訂設置及管理條例,以提供法源依據,這樣才是正辦,未來才能上軌道。
  總統也表示,新史料的發表將會有助於釐清二二八事件的歷史真相,不會使社會更亂、更對立,因為唯有真相清楚,才不會有疑惑,沒有疑惑,心情才能平靜,我們應該在我們能力範圍之內,儘量把真相發掘出來,只要能夠找得到、可以做的,就應儘量去做。
  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責任歸屬,總統也表示,當時的蔣中正總統作為國家領導人,也有責任,對這一點他從來沒有否認過,但是品評歷史人物,要從就事論事的角度來看,如果蔣中正總統有做得不對的,我們也不需要為他隱瞞,「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如果我們都抱著就事論事的態度,很多事情都可以解決,尤其二二八事件已過了這麼多年,絕大部分的當事人已離開這個世界,我們也許有更少的包袱,可以把歷史的真相查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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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4, 2009
upntoday-2/24-taipei news-14-premier news-劉揆:擴大公共建設促進就業,振興國內經濟景氣

upntoday-2/24-taipei news-14-premier news-劉揆:擴大公共建設促進就業,振興國內經濟景氣



劉揆:擴大公共建設促進就業,振興國內經濟景氣




行政院長劉兆玄今(23)日應交通部邀請參加「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臺北縣路段CE01B、CE01C及CE01D標聯合開工動土典禮。院長致詞表示,近來全球經濟受到非常嚴重的衝擊,整體經濟環境情勢變化鉅大,政府當前首要處理的課題是藉由擴大公共建設以振興國內經濟景氣,促進就業。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是「愛台12建設」全島便捷交通網指標性重大建設中的一項,此一基礎建設的推動,除可直接提供上千個工作機會外,並可帶動營建周邊相關產業之發展,對於促進民生經濟復甦,應有相當之助益。
劉院長指出,臺灣桃園國際機場係面向世界的國家門戶,而這項捷運建設則是我國第1條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完工後將可提供入出境旅客更安全、便利、舒適、準點的便捷交通服務。本建設計畫將連結桃園國際機場與臺北車站、高鐵桃園車站等交通運輸樞紐,不僅可將國際航線與國內交通網路緊密結合,且可促進沿線周邊地區既有都市再發展,帶動地方繁榮,促進城鄉均衡。

劉院長強調,這項建設計畫目前正值全面展開之際,期勉全體工作人員努力提早完工,透過政府與民間合作提供就業機會,逐步順利完成後續工作。

機場捷運線土建工程CE01B、CE01C及CE01D標之工區主要位於臺北縣之三重市、新莊市及泰山鄉境內。機場捷運線三重至中壢路段預定於民國102年6月通車營運,全線將於民國103年10月通車營運,屆時經由機場捷運至桃園國際機場進出國門,提供民眾更便利之交通路網服務,通車後將帶動沿線地區之都市發展。

未來除臺北車站外,位在臺北縣境的五股工業區站及桃園縣境的高鐵桃園站,都將預留提供出境旅客辦理預辦登機及行李託運服務。使國際機場服務功能延伸至市中心區,捷運車站形同市區航空大廳(CAT),為目前世界上第三個擁有這項先進服務之機場聯外捷運系統。

今日陪同院長參加「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臺北縣路段三個標案聯合開工動土典禮的官員有交通部長毛治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范良銹、台北縣長周錫瑋及高鐵局長朱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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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4, 2009
upntoday-2/24-taipei news-13-臺銀以實際行動挺勞工

臺銀以實際行動挺勞工



國內失業率自97年下半年起呈逐月攀升之勢,部分企業採取減薪或無薪假制度,直接衝擊房貸戶履約能力,政府在全力搶救失業下,也密切關注房貸戶淪為法拍屋所引發之經濟危機。
臺灣銀行指出,臺銀基於公營行庫的政策使命,除積極配合銀行公會所頒對非自願性失業勞工住宅貸款本金緩繳及一般民眾住宅貸款延長借款期限之措施外,另訂定較銀行公會更具彈性之受理標準,以擴大協助因遭逢經濟不景氣,致影響還款能力之臺銀房貸戶。
臺銀進一步說明,該行對於申請展延還款期限之房貸戶,只要借款期間還款正常,不限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或無薪休假者,也不以自用住宅或本金緩繳金額最高新台幣600萬元為限,均得在臺銀現行規定內申請展延。(臺銀現行規定:購屋貸款期限最長30年,寬限期最長5年,修繕貸款期限最長20年,寬限期最長3年),臺銀以實際行動,表達「挺勞工」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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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4, 2009
upntoday-2/24-12-taipei news-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訊息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訊息(2月23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2月24日生效。

二、不繼續公開發行案件。

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昨(23)日核備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函報同意群益期貨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已公開發行普通股61,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615,000,000元,於其依規定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上櫃前公開銷售,俟承銷完畢後得列為上櫃股票乙案。

貳、處皇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代號9915)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98年2月23日

二、受裁罰對象:皇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林永清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2項、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皇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97年10月8日即已得知財務部副理因操作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虧損已超過實收資本額,核屬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其他足以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者」,惟該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2項規定,於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內辦理公告申報,遲至97年12月5日始辦理公告申報。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負責人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最後更新日期:中華民國 98 年 0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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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4, 2009
upntoday-2/24-11-taipei news-因應兩岸農業交流 創造互惠雙贏
因應兩岸農業交流 創造互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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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近來媒體關切兩岸農業交流可能帶來之後果及危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回應表示,兩岸將在對等、互利、互補、互惠之交流原則下,基於「立足臺灣、佈局全球」之原則,除日本及美國等重要外銷市場外,中國大陸亦是台灣拓展農產品國際市場的選項之一。由於兩岸經濟發展程度不同,農業發展條件各有優勢,台灣在資金、技術及產銷制度方面較具優勢,中國大陸則在土地、勞力資源及市場方面較具優勢,推動良性的農業交流,對雙方農業發展均有助益,應為雙方共同之期待。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為避免兩岸農業交流產生之問題,如技術外流、商標遭搶註、動植物疫病入侵等問題,以及隨著大陸農產品在中國內地及國際市場與台灣農產品競爭,農委會已持續加強採取各項因應措施。在貿易方面,政府將持續管制37%約830項農產品未開放中國大陸進口,其中包括重要關稅配額農產品如稻米、花生、大蒜、乾香菇等以及大宗蔬菜如甘藍、結球白菜、花椰菜等主要生鮮蔬菜,以避免我國農業遭受低價競爭,以維護農民權益。已開放自中國大陸進口之農產品項目雖占63%,但大部分屬國內生產不多或非敏感性產品。在外銷方面,依日本政府統計,96年我國輸日之活鰻(占第一名)、凍藏鮪鰹旗魚(占第一名)、文心蘭、鳳梨、毛豆、結球萵苣等農產品占輸日前三名,單價均較大陸生產者高,顯示我國優質、安全農產品已獲日本消費者認同。

在投資方面,為避免台商赴大陸進行農業投資,導致我國優良農業科技與品種流入大陸,影響我農業長遠發展,農委會已將436項國內具技術優勢或生產仍多之農產品,如種畜、種苗、水產苗等,公告為「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農業禁止類之產品項目」,至於其他赴大陸投資可增加產業競爭力之項目或國內已無生產之農產品則列「一般類」項目。

  在農業智財權方面,有關台灣農漁畜產品著名產地地名在中國遭搶註商標之處理,茶葉之「阿里山」、「日月潭」、「霧社之春」及「梨山」地名商標業於96年1月及4月間完成撤銷,「西螺」醬油、「池上」米及「燕巢」芭樂於97年底裁定撤銷。農委會並已修正「植物品種及種苗法」防止受保護品種流出國外及栽培後收穫物或加工品回銷台灣之問題。

  在動植物疫情方面,農委會禁止活動物及其產品進口,加強查緝走私動物及禽鳥等,建立牧場監測網,以隨時掌握疫情,並建立禽舍圍網,防止候鳥透過留鳥與家禽接觸等,加強防範措施,並隨時掌控疫情資訊,以避免重大動植物疫情之發生。

  農委會指出,我國以「立足臺灣、佈局全球」原則,積極拓展國際市場,持續在日本、歐美、大陸及中東等國辦理形象宣傳及通路促銷活動,以提升台灣優質安全農產品知名度,增進外銷量值,穩定農民收益。另一方面臺灣農業仍需持續提升國產品之競爭力,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以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及效率,促進農產業之升級。未來亦將透過兩岸農業協商方式,在中國大陸申請相關智慧財產權保護之機制,以防止我國有研發成果在中國被違法侵權使用,以確保臺灣農業技術之發展優勢,維護我國農業之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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