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日 星期一

upn-taipei news-ministry of finance-11-02-23-105 年起進出口貿易統計採一般貿易制度 暨修訂進出口主要貨品分類 壹、進出口貿易統計改採一般貿易制度 一

105 年起進出口貿易統計採一般貿易制度 暨修訂進出口主要貨品分類 壹、進出口貿易統計改採一般貿易制度 一、為使各國貿易統計資料具可比較性,聯合國訂定「國際商品貿易統計:概 念 與 定 義 」 (International Merchandise Trade Statistics : Concepts and Definitions, IMTS)作為國際規範,最新版本於 2010 年公布。 二、根據 IMTS,貿易統計制度依「統計領域」(statistical territory)可分為: (一)一般貿易制度(General Trade System):涵蓋完整經濟領域(如圖 1 紅色粗框 範圍)。 (二)特殊貿易制度(Special Trade System) 1.廣義特殊貿易制度(relaxed definition):包含課稅區、自貿港區加工製造業、 保稅工廠、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及農業科技園區等(如圖 2 綠色粗框範 圍)。 2.狹義特殊貿易制度(strict definition):僅含課稅區。 三、IMTS 建議各國採行較能反映一國貿易實況之一般貿易制度,已獲多數國家 採納,我國主要貿易夥伴如中國大陸、香港、日本、南韓、新加坡、馬來 西亞、菲律賓、印尼、越南、柬埔寨、美國、英國、澳洲、紐西蘭,與澳 2 門、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印度、南非等均已採行一般貿易制度,前揭 國家 103 年與我國貿易往來金額約占我國貿易總額近八成。 四、我國自 42 年編製進出口貿易統計以來,採廣義特殊貿易制度,為與國際接 軌並貼近貿易實況,本部於 100 年研究評估採行一般貿易制度之可行性, 並邀集行政院主計總處、中央銀行等單位研商,亦獲支持,隨即陸續進行 改編作業,評估、試編、補實資料;就 100 年至 103 年初步改編結果觀察(如 表 1),出口金額較原編數增加 1.5% ~ 2.0%,進口金額增加 2.4% ~ 3.1%, 年增率僅小幅變動。 貳、修訂進出口主要貨品分類 一、商品進出口統計之主要貨品分類,係依據世界關務組織制訂之「國際商品 統一分類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 HS), 共 21 類,其中機電與精密儀器等產品為我國對外貿易大宗貨品,爰再拆分 為若干小類,惟原編之主要貨品分類,與行業標準分類體系略有出入,為 利使用者搭配其他財經指標運用,配合本次貿易制度改編,一併重新檢討 修訂進出口主要貨品分類。 二、主要修訂項目 (一)第 16 類「機械及電機設 備」原分為「電子產品」、 「機械」、「電機產品」、 「資訊與通信產品」、「家 用電器」、「其他」等 6 個小類,重新歸類成「電 子零組件」、「機械」、 「電機產品」、「資通與 視聽產品」、「家用電器」 等 5 個小類,主要異動情 形如表 2。 單位:百萬美元;%;百分點 差異率 金額 a 年增率 b 金額 c 年增率 d 金額 a-c 年增率 b-d (a/c-1)*100 100年 312,923 12.6 308,257 12.3 4,666 0.3 1.5 101年 306,409 -2.1 301,181 -2.3 5,228 0.2 1.7 102年 311,428 1.6 305,441 1.4 5,987 0.2 2.0 103年 320,092 2.8 313,696 2.7 6,396 0.1 2.0 104年上半年 144,459 -7.7 142,416 -7.1 2,044 -0.6 1.4 100年 288,062 12.4 281,438 12.0 6,625 0.4 2.4 101年 277,324 -3.7 270,473 -3.9 6,851 0.2 2.5 102年 278,010 0.2 269,897 -0.2 8,113 0.4 3.0 103年 281,850 1.4 274,026 1.5 7,824 -0.1 2.9 104年上半年 120,296 -14.8 116,661 -14.9 3,636 0.1 3.1 進口 出口 表1 100年至103年初步改編結果 項目別 新 編 數 原 編 數 差 異 數 年(月)別 3 (二)第 18 類「精密儀器,鐘錶,樂器」依出進口貨品之差異性,出口改列「光 學器材」小類,包含 HS code 9001~9013;進口則列「精密儀器」小類,包 含 HS code 9014~9033。 三、在現行廣義特殊貿易制度下,103年主要貨品出進口貨品結構修訂前後變動 情形如下圖所示。 參、前揭改編作業將於 105 年 2 月 16 日發布 105 年 1 月資料起正式實施,並回溯 修正(推估)資料至 9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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