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為活化國家資產與老舊閒置空間加值再利用,於104年9月間與臺中市政府共同開發位於臺中市霧峰區光復新村國有房地,以提供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需求空間,輔導青年微型創業。目前臺中市政府已完成招商,並與70位未來的青年創業家簽訂租約,將透過青年創意活化國有老屋增加商機,作為青年打造夢想的創業基地,也為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開發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再添一樁成功案例。
國產署表示,本案國有房地原為臺灣省政府舊宿舍群,土地面積約2,880坪,地上建物有41棟,樓地板面積約804坪,屬住宅區,位於臺中市霧峰區光復新村中正路、民族路、信義路與民權路交會處,對外交通便利,且經臺中市政府公告登錄為文化景觀,極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潛力。臺中市政府規劃區隔為70個單位,以出租方式釋出使用權利,吸引有志創業的青年進駐,目前進駐率已達百分之一百,並訂於104年12月5日舉辦開幕典禮,將為當地創造新興經濟活動,增加產業發展動能。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為積極活化國有資產,該署致力推動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開發國有土地業務,藉由營造有利產業發展的環境,引進民間資金與創意,促進經濟繁榮,截至目前為止,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已完成簽訂契約者計有43案,23案已完成招商作業,其中10案已正式營運、13案興建中,可挹注國家財政稅收,並帶動區域產業發展,提升國有財產使用效益,達到促進產業動能,創造永續財源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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