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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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市及桃園縣政府合作辦理聯合海葬

【北縣訊】今(98)年臺北縣政府、臺北市政府及桃園縣政府再次攜手合作籌辦「98年度縣市聯合海葬」活動,希望藉由3個縣市政府的合作,共同攜手加強宣導海葬觀念,讓民眾更加了解「回歸自然」的環保葬法,使國內的殯葬文化和觀念與時俱進。本次「縣市聯合海葬」受理報名期間為98年3月3日起至98年4月15日止,海葬日期預定在98年5月初,必須視海象狀況而定。規劃受理海葬人數為60位,報名地點分別為臺北縣立殯儀館、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桃園殯葬所及中壢殯葬所。

政府為配合綠色矽島之建設願景,維護環境的永續發展,推動節省土地資源的殯葬方式,民國91年7月17日公布的殯葬管理條例第19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會同相關機關劃定一定海域,實施骨灰拋灑;或於公園、綠地、森林或其他適當場所,劃定一定區域範圍,實施骨灰拋灑或植存。」臺北縣政府為配合此一政策,先於93年4月19日公布「臺北縣海上骨灰拋灑實施辦法」,復於民國94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臺北縣骨灰拋灑植存實施辦法」,積極推動環保自然葬的觀念。

由於臺北縣人口有383萬7,077人,臺北市人口有262萬2,090人,桃園縣人口有196萬0,336人,合計臺北縣、臺北市及桃園縣人口共有841萬9,503人,地狹人稠、土地資源有限,以不留存骨灰方式處理是最節省土地資源的殯葬方式。為順應民眾環保多元葬法及紓解喪葬用地之需求,臺北縣政府、臺北市政府及桃園縣政府去(97)年開始合作辦理縣市聯合海葬,共有43位亡者參加海葬。他們的家屬均十分稱許政府協助辦理海葬事宜,並以能完成亡者生前海葬的心願感到欣慰。

有鑑於民眾對於海葬之需求及過去幾年參與之家屬反應良好,今(98)年臺北縣政府、臺北市政府及桃園縣政府再次攜手合作籌辦「98年度縣市聯合海葬」活動,並於3月2日上午11時30分在臺北縣政府縣政大樓6樓新聞發布室共同舉行宣傳記者會。會場播放去(97)年辦理聯合海葬的紀錄影片,並展示預定贈送之紀念品。希望藉著3個縣市政府的合作,共同攜手加強宣導海葬觀念,讓民眾更加了解「回歸自然」的環保葬法,使國內的殯葬改革能更往前一步。

臺北縣政府民政局表示,本次「縣市聯合海葬」受理報名期間為98年3月3日起至98年4月15日止,海葬日期預定在98年5月初(視海象狀況而定),規劃受理海葬人數為60位,報名地點分別為臺北縣立殯儀館、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桃園殯葬所及中壢殯葬所,即日起開放受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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