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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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紓困方案同時兼顧OT廠商及中小企業


光華數位新天地一樓OT廠商自開幕以來,初期投入相當金額之裝修建置費用,另因受全球經濟衰退及金融風暴影響,致商場展示區出租不易;加上原餐飲區人員動線規劃失當,不利店家營業及顧客消費,該公司申請重新規劃及裝修,償還餐飲區原出租進駐廠商繳納之租金及裝修款,致營運狀況有虧損情事。
市府為因應金融及產業風暴對於本市經濟及產業衝擊,97年12月特訂頒「台北市政府因應景氣低迷紓困及振興方案」,允許承租本市市有房地、參與市府OT案或特別許可之廠商,其租金或權利金繳納有困難者,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以減輕財務負擔。
光華數位新天地一樓OT廠商提出申請分期延後繳納98年使用費,98年1至6月延繳每月一半使用費,7月至12月每月繳交原使用費1.5倍費用,經市場處評估,依約OT廠商如使用費積欠未繳時間達二個月,且經市場處定期催告仍不履行者,市場處得隨時終止契約,該公司所繳交之履約保證金1,000萬尚足因應該風險範圍,在考量市府收益未減損之情況下,市場處爰同意該公司自98年1月至6月使用費減半繳納,延至98年7月至12月併原應繳金額繳納,並未有議員新聞稿所指稱「積欠市府的權利金還遠遠超過履約保證金一倍之多」情事。
另市府為協助商家及中小企業度過景氣寒冬,特推動「產業強心方案」提供融資貸款,產業局已透過各公協會、商圈及市場自理組織及OT營運廠商協助向所屬店家及會員宣導,凡設籍本市之小規模商店,最高可貸50萬元;中小企業最高可貸200萬元。有需求者均可至市府1樓北區、產業發展局科技產業服務中心(位於內湖運動中心大樓)及市場處(位於南門市場)服務櫃檯辦理申請,有專人受理,並且提供貸款諮詢服務及協助撰寫申請書表。
至於受紓困救助OT廠商與合作經營廠商間分別訂有私契約,若承租廠商解約撤櫃,OT廠商仍須承擔每年全額使用費風險,OT廠商如何與承租廠商協商租金調整仍應由雙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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