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日 星期一

upn-taipei news financial-2012-1-2-10-行政院金管會每日新聞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30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月2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修正「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二十四條、「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第二十條及「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第十三條 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高收益債券之規範 肆、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 伍、修正「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一條附表 ----------------------------------------------------------------------------- 金管會核定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高保護基金償付金額上限 為落實對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權益的保護,金管會於100年12月30日核定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資人保護中心)調整保護基金償付金額上限,將保護基金對於每一投資人或交易人一次之償付,由現行以100萬元為限,提高為以120萬元為限;對於每家證券商或期貨商之全體投資人或交易人一次之償付總額上限同比例調整由現行以不超過10億元為限,提高為以不超過12億元為限。 鑑於近來外界有提高償付上限之建議,投資人保護中心經評估近年我國總體經濟表現在國民生產毛額(GDP)、物價指數以及個人投資金額等均有增長的環境下,並考量我國市場投資人結構仍屬自然人居多,為加強保護投資人及交易人權益,爰提報前開調整方案。 保護基金設置以來迄今雖尚無償付案例,惟提高個人償付上限及單一證券期貨商償付總額上限,將更有助於投資人及交易人權益之保障,並進一步提升其對市場之信心。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29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2月30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函報同意科誠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4987)申請其已公開發行普通股21,587,5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15,875,000元,於其依規定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公開銷售,俟承銷完畢後得列為上櫃股票乙案。 四、卓越光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2496)申報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3,600單位,每單位可認購普通股1,000股乙案,因原檢附書件不完備,該公司業於100年12月27日自行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5條第2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函報同意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4973)申請其已公開發行普通股46,227,978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462,279,780元,於其依規定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公開銷售,俟承銷完畢後得列為上櫃股票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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