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1日 星期二

upn-taiwan news-out island-kienmen county-2012-1-31-19-金門地區歡渡2012年元宵節活動實施要點

金門地區歡渡2012年元宵節活動實施要點 壹、名  稱:歡渡2012年元宵節花燈展覽實施要點 貳、依  據:配合元宵傳統節慶、宏揚固有民俗文化及傳統技藝,並增進兩岸文化作品交流及增添年節喜氣熱鬧氣氛,落實文化立縣宗旨。 參、目  標:倡導傳統節慶,重視民俗活動,增進青少年對傳統技藝文化之認識及鑑賞力,及加強兩岸文化作品交流,並提昇縣民文化生活品質,以達到文化紮根之目的。 肆、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 三、策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四、協辦單位:金防部暨所屬單位、金門地檢署、國稅局金門稽徵所、金門縣政府教育局、金門縣政府民政局、金門縣政府交通旅遊局、金門縣警察局、金門縣警察局交通隊、金門縣環境保護局、金門日報社、名城有線電視、金門縣林務所、金門縣農業試驗所、台電金門區營業處、海岸巡防總局金門岸巡總隊、海岸巡防總局第九海巡隊、金門國家公園、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宏玻陶瓷廠、浯洲陶藝、鼎鼎軒陶坊、金城鎮公所、金湖鎮公所、金沙鎮公所、金寧鄉公所、烈嶼鄉公所、金門大學、中正國小。 伍、活動內容、時間及地點: 一、花燈展覽日期:訂於一百零一年二月六日(農曆正月十五日 星期一)至二月八日(農曆正月十七日 星期三)、時間(早上九時至晚上九時三十分)止,假金城鎮朱子祠連續展覽三天,並於二月六日開展當天晚上六時三十分,恭請 縣長蒞臨主持點燈儀式。 二、燈謎活動時間:訂於二月六日(農曆正月十五 星期一)晚上19:00至22:00止,假朱子祠舉行,開放民眾自由參加。 三、踩街遊行:由中正國小負責遊行事宜,元宵夜當天晚上六時三十分點於燈儀式後,由朱子祠出發繞行後浦地區。 陸、活動方式: 一、燈謎活動:由策辦單位辦理謎題及燈謎獎品事宜。 二、花燈展覽:敬邀下列各單位及社團踴躍製作參展: 金防部暨所屬單位、海岸巡防總局金門岸巡總隊、海岸巡防總局第九海巡隊、金門地檢署、國稅局金門稽徵所、金門縣消防局、金門國家公園、金酒公司、中華電信金門營業處、金門縣陶瓷廠、宏玻陶瓷廠、浯洲陶藝、鼎鼎軒陶坊、金城鎮公所、金湖鎮公所、金沙鎮公所、金寧鄉公所、烈嶼鄉公所、金門縣林務所、金門縣農業試驗所、金門縣水產試驗所、金門縣防疫所、金門縣農會、金門縣漁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國立金門大學、國立金門高中、國立金門高職、各國中、小學校等單位,請各單位製作花燈一盞參與展覽,以達共襄盛舉之效。 (一)花燈規格:(不限)。 (二)經  費:各參展單位所需製作材料費等,由各單位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三)送件日期:請參展單位務必於二月五日(農曆正月十四日 星期日)中午以前送至朱子祠收件並於當天下午辦理評選,並於二月六日(農曆正月十五日 星期一)公布名次,逾期送件者自動放棄評選資格。 (四)收展日期:二月九日(農曆正月十八日 星期四)當天請各參展單位逕至朱子祠領回參展花燈,未領回者任由策辦單位進行處理。 柒、獎  勵:由各參加送展之花燈作品,評選特優獎五名、優等獎五名、甲等獎五名、佳作十名,各頒獎金特優獎新台幣捌仟元、優等獎新台幣陸仟元、甲等獎新台幣伍仟元,佳作新台幣一仟元獎金並頒發獎狀乙幀;參展者各頒感謝狀乙幀。 捌、其他事項:為增進元宵節熱鬧氣氛,請各有關單位配合辦理下列活動: 一、請教育局協助鼓勵所屬各單位、學校及學生踴躍製作花燈參與展覽。 二、請中正國小負責踩街遊行等事宜。 三、請金門縣警察局協助元宵節花燈展覽、遊行踩街期間,加強各主要交通要道之安全維護。 四、相關文宣報導,請金門日報社廣為登載。 五、請名城有線電視協助會場錄影。 六、活動期間請交通旅遊局協調金門旅行同業工會,將來金觀光之旅行團行程納入本項活動,或以此為招攬來金觀光休旅之客源,增進地區觀光事業之發展。 七、請林務所及農試所協助會場周圍及前廣場景觀佈置。 八、請各鄉鎮公所發動各社區內寺廟於元宵夜舉行誦經、點紅燭、張燈結綵,祈求國泰民安、風調雨順、社會家庭祥和平安。 九、請台電金門區營業處配合元宵節於各地主要街道製掛彩燈,以增夜光景色並控管避免停電。 十、請金門大學踴躍鼓勵學生參與遊行踩街活動。 玖、經  費:各項經費由各單位相關經費項下支出。 拾、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 拾壹、本要點經奉核准後實施。 相關檔案:101年元宵節活動實施要點 --------------------------------------------------------------------- 金門縣第九屆浯島文學獎徵選簡章 一、宗旨:為推展本縣文化與觀光,藉由全民書寫,展現金門地區人文特質與文化采風,讓全民在文學中與金門交會,特舉辦浯島文學獎。 二、主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三、參選資格:凡本國國民皆可參加。 四、徵選類別: (一)散文組:內容須與金門有關,以金門旅遊印象、金門鄉鎮書寫為主,字數以3000為度。 (二)小說組:內容以金門為書寫題材,敘事符合浯島發展背景,民情風俗者,字數以4000~5000字為度。 (三)兒童文學組:內容以金門為書寫題材,以童話故事(文字稿)方式呈現,字數以3000字為度。 五、獎額與獎項:各類組分別選取前三名,頒發獎金和獎牌。 (一)散文組前三名獎金,分別為新台幣參萬、貳萬、壹萬,並各得獎牌乙面。 (二)小說組前三名獎金,分別為新台幣參萬、貳萬、壹萬,並各得獎牌乙面。 (三)兒童文學組前三名獎金,分別為新台幣參萬、貳萬、壹萬,並各得獎牌乙面。 (四)各組佳作十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並各得獎狀乙幀。 六、收件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即日起至四月一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點:金門縣文化局(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六十六號)。 (三)連絡: 082-325643 轉205陳先生、406何小姐。 七、揭曉及頒獎: (一)評審後於金門縣文化局網站、金門日報等園地公佈得獎名單。 (二)頒獎: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項: (一)請將報名表一份,連同作品六份,以A4紙張電腦打字列印,(直式橫書,字體標楷體,14級字,每行34字,固定行高22,左邊裝訂,稿件不得署名或附任何註記及符號)及附身份證影印本、個人簡介(約200字)各乙份。 (二)稿件一律以掛號郵寄,並於封套上註明「第九屆浯島文學獎」及應徵類別,以上資料如有不全者,恕不受理。並將上列電子檔稿傳遞至電子信箱 km.chung@msa.hinet.net ,收件主旨註明「第九屆浯島文學獎作品與作者姓名」。 (三)參選作品須自行創作,且未曾得獎及發表者(含校園文學獎及刊物)或出版者。參選者每人以一件為限,概不退件,請參選者自留底稿。 (四)參選作品須自行創作,且未曾得獎及發表者(含校園文學獎及刊物)或出版者。 (五)入選作品若經發現資格不符,或抄襲等觸犯任何著作權之情事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座,並自負所有法律責任。 (六)得獎作品得由承辦單位集冊出版,版權歸屬承辦單位,著作權屬作者。 (七)得獎作品將於《金門日報》浯江副刊等園地發表,不另支酬勞,承辦單位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紙本出版、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之權利,參選者不得異議。 (八)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辦法,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 (九)報名表格式如下:(如附檔) 相關檔案:第9屆浯島文學獎徵選簡章 我要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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