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6日 星期一
upn-taipei news-financial-2012-1-16-10-行政院金管會每日新聞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月13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月16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TPK Holding Co., Ltd(上市公司,證券代號3673)申請廢止前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0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0218號函及第10000502181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之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6,000千股至20,000千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總金額約美金400,000千元,暨以現有股東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7,600千股至9,500千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總金額約美金190,000千元二案,業經該會廢止在案。
四、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5865)申請撤回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1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000,000,000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撤回在案。
五、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3519)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500,000,000元乙案,核因有應記載事項不充分之情事,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12月27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該公司業於101年1月12日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本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6條第1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生效日,如
無重大異常,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六、飛寶動能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減少資本133,146,893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331,468,930元乙案,核因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2條第4項準用第15條第1款規定,自即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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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證券商間董事、監察人相互兼任限制
金管會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8條第3項但書,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5條第3項、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7條第4項除外規定發布令,放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證券商間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其董事或監察人得相互兼任,惟董事長、經理人,或經理人與董事、監察人間不得相互兼任。各事業應將兼任行為之投資決策與業務訊息區隔等利益衝突防範措施,以及兼任董事、監察人之利益衝突迴避相關作法,明定於內部控制制度。
上開放寬措施主要係考量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證券商間轉投資關係而有指派董事、監察人之經營管理需要,放寬後對於相關業者之轉投資事業管理,應有正面效益。另一方面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證券商之相關法令已要求業者應建立利益衝突防範措施,業者應遵循相關法令規定與內部控制制度規範,以避免利益衝突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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