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8日 星期日
upn-new taipei news-2012-1-8-02-農曆年將屆 工務局體恤民意 興南夜市年後拆除
農曆年將屆 工務局體恤民意 興南夜市年後拆除
【新北市】新北市政府原定1月9日拆除中和區景新街410巷興南夜市18處違規路障及鋪設路面,但考量年關將至、體恤民眾生計,決定延至農曆年過後2月1日進行拆除及鋪設。工務局強調,政府關心民眾也希望興南夜市附近店家配合政府維護市容觀瞻與執行公權力的決心,共同為市政建設進步努力。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興南夜市位於中和區信義街及景新街410巷,其中信義街已於去年4月7日拆除,而景新街410號因「中和區觀光夜市發展協會」長期無法申請核准合法觀光夜市,工務局原訂去年11月7日拆除其兩側40處路障,雖然拆除當天住戶切結允諾於2個月內自行拆除,但仍有18處迄未自拆,因此工務局排定1月9日期限過後進場強制拆除。
惟近來不斷有民眾訴請本局表達年關將近,工務局長高宗正也本於照顧商家生意、活絡景氣,並認同農曆年節為我國傳統重要節慶,體恤最近夜市稍有買氣,若在此刻拆除於心不忍,而決定延至年後暫緩拆除兩側路障,工務局強調,拆除行動不再延後,呼籲店家與民眾配合政府執行公權力的決心自行拆除,否則一定強制拆除。
工務局表示,中和信義街與景新街410巷屬於12米都市計畫道路,既然已經闢為道路,也只能依都市計畫規定做道路使用,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設置障礙物,已違反市區道路條例第16條規定,因此依法拆除,若拆除後擅自恢復者,可以勒令拆除,並依市區道路條例第33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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