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0日 星期五
upn-taipei news-economic-2012-8-10-10-台美產業合作推動辦公室揭牌,& 觀光工廠成果展
台美產業合作推動辦公室揭牌,雙方產業創新合作展新猷
經濟部繼積極推動台日、兩岸產業交流合作之後,於今(10)日正式成立「台美產業合作推動辦公室」,並盛大舉行台美產業合作啟動儀式,未來將整合現有台美雙方交流合作平台與管道,以「聚焦產業」、「創新連結」及「鎖定地區」等3大策略,深化台美產業的合作層次。
台美產業合作啟動儀式由經濟部施顏祥部長親自主持,並邀請美國在台協會經濟組組長陶艾倫(Alan Tousignant)、台北市美國商會執行長吳王小珍女士,工研院徐爵民院長等共同為「台美產業合作推動辦公室」揭牌,台美辦公室目前初步鎖定綠能、生技、智財權及資通訊技術等4大領域,從「創新、創意、創業、創投」等4大面向切入,加速推動台美雙方「創新產業化」合作。
經濟部施顏祥部長表示,台美兩地貿易往來頻繁,互為對方重要貿易夥伴,美國向來在科技創新及全球資源整合等方面均占全球主導地位,但近年來也面臨新創企業家數逐年減少、製造業外移、失業率升高等問題。而台灣產業則以完整的產業供應鏈、彈性的市場反應能力及快速的商品化能力,在全球產業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但也面臨產業微利化,亟待轉型升級等挑戰。雙方若能攜手合作,可有效槓桿彼此產業優勢,共同創造具備創新能量與快速產業化能力的國際競爭優勢。未來,台美辦公室將整合現有台美交流合作平台與管道,從整體角度進行完整規劃,有策略、有方向地推動與落實,深化兩地產業的合作層次,共同推展新興產業。
兼任「台美產業合作推動辦公室」主任的工業局局長沈榮津則表示,因應全球金融風暴造成我國科技產業出口萎縮,以及我國科技產業過度集中,缺乏多元發展的現況,考量我國政府大力推動的六大新興產業、四大智慧型產業及十大重點服務業等產業發展計畫,以及美國政府當前的產業政策方向與潔淨能源、生物科技、無線網路計畫等重點產業等因素,推動辦公室目前初步鎖定綠能、生技、智財權及資通訊技術等作為未來台美產業合作的方向,期許開創產業新局,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沈榮津局長並說明,未來台美辦公室將朝建立台美產業合作推動體系、強化台美創新成果產業化及加速推動重點產業合作等方向積極推動,以國內法人、學界豐富的應用研究成果,加上台灣製造業的彈性優勢,與美國17個國家實驗室及457個育成中心搭起技術、製造和經營的互動平台,以及策略性連結台、美智慧財能量,提升台灣在全球高科技發展的關鍵角色。目前台美辦公室已規劃進行的交流計畫,包括8月在芝加哥舉辦的「臺灣車輛國際論壇」與招商說明會等,以推銷台灣電動車的技術發展及商品化能力。
「台美產業合作推動辦公室」設置於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18號6樓(華銀長安大樓6樓),聯絡電話(02)256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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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工廠成果展 8/10踏上觀光工廠奇幻之旅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推動辦理的觀光工廠輔導計畫,今(101)年成果發表會將自8月10日至13日10時-18時,結合台中世貿中心休閒美食展擴大舉辦,以「觀光工廠」為活動主題,藉此讓國人認識各個不同產業的觀光工廠,另有「觀光工廠自在遊APP」將於本次活動中正式發表。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表示,將在活動當天正式發表「觀光工廠自在遊APP」,提供全台近百家通過經濟部優良評鑑的觀光工廠遊憩資訊,可經由「全台分區」與「主題探索」,快速掌握每一家工廠的特色產品、體驗服務、位置地圖、地址電話、網頁連結,以及APP網友專屬好康優惠。在觀光工廠成果展期間,完成下載「觀光工廠自在遊APP」可以獲得好康兌換喔。
本次觀光工廠成果展示主題為「觀光工廠奇幻之旅」規畫了四大活動區域如下:
(一)觀光工廠創意市集-歷年輔導廠商來自各行各業,匯集台灣各地觀光工廠特色商品,讓遊客不用東奔西跑,在這裡一次買個夠。
(二)觀光工廠成果展示區-透過五大掛軸呈現觀光工廠輔導計畫簡介、輔導成果紀錄、產業文化與特色。
(三)觀光工廠DIY手作世界-觀光工廠手作DIY為熱門活動,透過與消費者互動增加趣味性及產業知識性,可提升遊客對觀光工廠的興趣,也可強化觀光工廠的品牌價值。
(四)觀光工廠APP旅程體驗區-提供全台灣近百家通過經濟部優良評鑑的觀光工廠遊憩資訊。您可經由「全台分區」與「主題探索」,快速掌握每一家工廠的特色產品、體驗服務、位置地圖、地址電話、網頁連結,以及APP網友專屬好康優惠。
(五) 觀光工廠互動舞台-每日由參展廠商定時舉辦有獎徵答等活動。
觀光工廠輔導計畫推展至今成果豐碩,據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統計,至今輔導及評鑑廠商計130家,在國內漸漸打開企業知名度,吸引國內外旅遊觀光團體拜訪國內的觀光工廠,體驗產業觀光魅力,加速帶動我國地方產業創新發展。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歡迎社會各界10日—13日10點—18點踏上台中世貿中心舉辦「觀光工廠奇幻之旅」的觀光工廠成果發表,讓消費者體驗知識與健康的饗宴。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發言人:陳家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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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投保協議保障台商權益與安全
內容 有關今日報載對於兩岸投保協議「兩岸投保協議有簽等於沒簽?/協議無國際規範 台商地位不如外商、不如港商/台商人身安全未受完善保護?/ P-P商務糾紛可否至第3地仲裁?為何無強制仲裁?」之各項質疑,經濟部特予說明澄清如下:
一、兩岸投保協議秉持尊嚴、對等、互惠原則
鑒於兩岸投保協議是台商長期以來極為關注之議題,且大陸地區為我廠商對外投資金額最高的地區,因此政府積極考量台商的關切與需求、協議的執行力,秉持「尊嚴、對等、互惠」、「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來推動協商,因此,昨(9)日簽署的「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是一項對台商實質有利的協議,務實提供台商各種權益實質的保障,是兩岸制度化協商的突破,亦是一項名副其實的協議。
二、投保協議符合國際慣例 台商地位超越外商、港商
兩岸投保協議簽署後,為兩岸相互投資提供制度性的保障,其內容納入國際通行的投資保障協定規範,包括投資人定義、投資待遇(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及公平公正的待遇)、投資便捷化、徵收、損失補償、代位求償、移轉、爭端解決及資訊透明化等條文,相較長期來大陸以制定「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片面保護台商的做法是很大的突破,尤其在台商高度關心的人身安全保障問題,本不屬國際投保協定的範疇,但政府因考量台商訴求,將之納入投保協議談判,爭取到超越港、澳、外商,比照大陸人民的國民待遇。其次在本協議也將過去一般傳統投保協定未納入的間接徵收納入協議中,因為台商除遇到直接徵收的情形外,遇到間接徵收的情形更多。所謂間接徵收,就是政府對於投資採取了不以徵收為名,而其實質效果等同於直接徵收的措施。例如封廠、驅逐出境、逕行收回合法審批的土地等等,都可能構成間接徵收。此項明文納入協議範圍,對於台商投資權益的維護,極具正面的意義及價值。
再者,兩岸投保協議對於台商,還有一項罕見於國際協定的規範,即明文載入私人間投資商務糾紛的規定,強調可於商務契約中納入仲裁條款,作為替代訴訟的選擇。並可自由選擇兩岸的仲裁機構及合意地點仲裁,開啟台商經貿糾紛處理的新頁。以上皆為兩岸投保協議超越現行一般國際協定之處。
三、台商人身安全受到完善保護
針對外界關心陸方新刑事訴訟法有關涉及國家安全與恐怖活動有礙偵查例外不通知的情況,雙方同意將透過協議的通報機制,及家屬提供訊息由我方主管機關向陸方來查證的機制,以補強此部分的不足。在家屬探視及律師會見部分,經我方積極爭取,雙方同意在兩岸共打協議的基礎上,依規定針對個案提供相關便利。
四、P-G爭端採多元解決方式
雖然一般國際間投保協定對於P-G的爭端,大多訴求提付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仲裁解決,但此議題的核心關鍵為要運用此一機制,其先決條件是我國必須為華盛頓公約或紐約公約的會員國,但我國目前並非前述二公約之會員,因此若要將涉及P-G之爭端交付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仲裁,實務上有困難。另外據瞭解,中國大陸雖已與其他國家簽署百餘個投保協定,但迄至目前為止仍未有將P-G爭端解決交付仲裁之前例。尤有進者,近來國際間對P-G國際仲裁之爭端解決方式不斷有檢討之聲浪,例如韓國在韓美FTA加入P-G爭端國際仲裁機制,引起國內抗爭及反對,而其他國家如澳洲、紐西蘭更表明反對將P-G國際仲裁機制納入FTA中。本部與台商多次座談中,台商屢次反映有關P-G爭端解決國際仲裁並不是訴求重點,台商需要的是快速、有效且節省經費的務實方式。因此本協議之P-G爭端解決係參考國際間各種可能的處理方式,在雙方既有的法制基礎上,以務實的方式建立多元化的救濟管道,包括:友好協商、協調、協處、調解、行政及司法救濟等,較現行台商在大陸地區可尋求之管道更多,讓爭端能真正透過有效的機制來落實解決。
五、P-P商務糾紛可至第3地仲裁
投保協議明定可採仲裁方式解決商務糾紛,即雙方投資人簽訂商務契約時,可就有關投資所產生的商務糾紛訂立仲裁條款;若未訂立仲裁條款,可於爭議發生後協商提交仲裁解決。至於外界質疑本協議為何未採用強制仲裁?由於強制仲裁違反國內法制,且涉及限制人民訴訟權之行使,有違憲之虞,因此兩岸投保協議納入P-P強制仲裁,無論在法制面或實務面上均有其困難。
兩岸投保協議於昨(9)日簽署後,大部分台商對於本協議均持正面的態度,並對於本協議之後續落實亦具高度期盼。目前經濟部已成立「台商聯合服務中心」,除加強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外,並作為臺商投資申訴管道,協助台商處理在中國大陸所遭遇之問題。另,海基會現行經貿糾紛協處管道及窗口亦將繼續運作,便利台商申訴及諮詢,透過現有及新設的平台機制,強化溝通協調功能,並定期與陸方進行檢視,落實協議執行績效。
本部將於近期陸續舉辦說明會,向各界說明協議內容及簽署效益,使臺商企業及社會大眾瞭解投保協議的內容和相關保障機制,以落實保障台商權益。另為落實國會監督,政府亦將於協議簽署後,依據兩岸條例相關規定送請立法院完成相關程序後,才會正式通知陸方明確生效日期,以充分尊重國會監督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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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長楊偉甫聲明稿
內容 關於今(10)日報載,廉政署調查水利署河川局工程案中,其中遭裁定收押之業者賴恆志,為水利署長楊偉甫妻子之叔叔的兒子,水利署長楊偉甫本人說明如下:
一、本人自民國九十八年擔任水利署長一職後,在一次視察水利署南部工程時發現,賴恆志先生曾販售鋼柵石籠等工程材料用於河川局工程中;由於本人對於倚仗關係而與公家機關做生意等情事,向來深惡痛絕,隨即立刻要求水利署政風單位清查,賴恆志先生所屬公司與水利署及所屬機關之間業務往來的情形;同時,本人亦於水利署主管會報中,向水利署同仁公開宣示:不管是誰,任何人以與我有關的名義進行關說,所有同仁都應不予理會,所有採購都應依照訂頒之工務處理程序等規定辦理。
二、本人除向水利署同仁公開宣示外,亦曾親自與賴恆志先生詳談,希望他不要再與水利署及所屬機關有任何業務往來,但賴恆志先生未聽從本人勸告,本人實感無奈。
三、廉政署此次調查水利署相關案件,係為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向廉政署主動移送之工程案件,顯見水利署並未因賴恆志先生與本人之親戚關係,而不敢調查偵辦。
四、本人自從事公職以來,對於公務員與廠商之間的關係,一向恪守分際,從不敢有所逾越,但在本人擔任水利署長期間,仍然發生此憾事,實感痛心與自責,於此同時,本人也深切期盼,廉政署此次調查行動,能夠詳實調查、勿枉勿縱。
水利署發言人:田副署長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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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水公司說明有關民視新聞報導台中市潭子地區「水煮沸後,不明白色油狀物質」
內容 有關民視新聞報導台中市潭子地區供水水質「水煮沸後,不明白色油狀物質」乙節,謹說明如下:
本案四區處豐原給水廠已於101年8月9日派員赴用戶查驗水質,初步檢視用戶展示之煮沸後水質,發現並無產生油膜之現象,但有白色物質漂浮於水面上,經現場採集用戶直接供水水樣送檢驗結果為硬度119毫克/公升,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水煮沸後不明白色物質為水中暫時硬度,水中碳酸氫鈣經加熱後轉變成白色碳酸鈣物質釋出,係屬自然現象。又水中硬度主要包括鈣、鎂等離子,且鈣、鎂等元素為人體所必需物質,故硬度對人體健康並無影響。另根據國內外文獻資料,硬度與心臟血管疾病有關,硬度較高地區心臟血管病患較少;反之,硬度較低地區心臟血管病患較多。事實上本公司供應大台中地區自來水水質硬度約為110至180毫克/公升,遠低於現階段飲用水水質標準300毫克/公升。
經濟部台灣自來水公司
發言人:胡南澤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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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進入夏日用電高峰 仍有2/3民眾不受電費調整影響
內容 針對今(10)日聯合報報導有民眾反映本期電費比上期增加許多乙節,台電公司表示:
一、 本期電費因適逢夏月電價計費期間,費率原較上一期(非夏月電價)來得高,且根據往年經驗,民眾用電量隨著氣溫上升而提高亦屬正常現象。據台電統計,今年5月至今,民眾平均用電量每月皆較上月增加約1成左右。故用戶如欲瞭解此次電價調整對電費之影響,應與去年同期用電作比較,較具參考性。
二、 報載有一民眾反映上期電費約900元,本期增加至1,500元,經查該用戶上期用電約380度,本期為570度,由於此次電價調整方案每期(兩個月)用電660度以下部份之電價不升反降,故若與去年同期相較,該用戶甚至因本次電價調整而減輕部份負擔,本期電費增加的部份誠如上述,係因用電增加及部分用電按夏月電價計費所致。
三、 據台電分析,即便已進入用電高峰之月份,但本期電費仍有64%用戶不因電價調整而增加負擔,實際情況與先前預估之2/3家戶不受影響相符。
備註:
「夏月電價」係為合理反映夏月及非夏月之發電成本不同,在不改變全年平均費率的基礎下,雖提高夏月(6、7、8、9月)之費率,同時也降低非夏月(其餘8個月)之費率,並非漲價。
發言人:李鴻洲 專業總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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