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0日 星期四

upn-taipei news-financial-2012-8-30-10-金管會每日新聞-101年7月份信用卡、現金卡業務相關資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8月29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8月30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 101年7月份信用卡、現金卡業務相關資訊 一、 信用卡業務市場現況 截至101年7月底止,計有36家信用卡發卡機構,總流通卡數約3,338萬張(上月底約為3,322萬張),總有效卡數約2,096萬張(上月底約為2,094萬張),循環信用餘額約新臺幣1,337億元,較上月底之1,349億元減少12億元;未到期分期付款餘額約新臺幣651億元,較上月底之650億元增加1億元;當月簽帳金額約新臺幣1,527億元,較上月份之1,721億元減少194億元;當月轉銷呆帳金額約新臺幣4.6億元(上月份約為3.5億元)。逾期3個月以上帳款占應收帳款餘額(含催收款)之比率平均為0.30%(上月底為0.28%)(詳附表1)。 二、 現金卡業務市場現況 截至101年7月底止,計有18家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已動用額度卡數約61萬張(上月底約為61萬張),整體現金卡放款餘額(含催收款)約新臺幣374億元,較上月底之378億元減少4億元,當月轉銷呆帳金額約新臺幣0.8億元(上月份約為0.9億元),整體逾放比率為1.275%(上月底逾放比率為1.299%)(詳附表2)。 三、 信用卡及現金卡逾期帳(放)款比率超過3%者,金管會將依規定採行相關監理措施。 (一)信用卡部分: 所有發卡機構之逾期帳款比率皆在3%以下。 (二)現金卡部分: 在18家開辦現金卡業務之金融機構中,逾期放款比率超過3%者僅聯邦商業銀行(已暫停發卡);其餘17家逾放比率皆在3%以下。 四、 101年7月份信用卡、現金卡重要業務財務資訊及整體逾期帳(放)款比率趨勢圖詳如附表3~6。 聯絡單位:銀行局信託票券組 -------------------------------------------------------------------------- 金管會公布推動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績效優良保險公司名單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公布101年1月至6月推動「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績效優良獲獎勵之保險公司為友邦人壽、中泰人壽、第一金人壽、合作金庫人壽、保德信國際人壽、滙豐人壽、蘇黎世國際人壽、康健人壽及法國巴黎人壽等9家壽險公司。 為使保險充分發揮保障功能並提供國人適足人身保險保障,金管會自94年7月1日起實施「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除對人身保險業符合下列所定條件者,給予新種商品送審件數增加之獎勵外,並每半年公布推動績效優良獲獎勵之保險公司名單。 一、 有效契約死亡保險(不含生存保險金或滿期金者)個人保件平均保險金額位於全業界75百分位以上者。 二、 新契約死亡保險個人保件平均保險金額「較上年度同期成長達10萬元」或「最近三年累計成長30萬元」,但新契約件數占率低於上年度同期者不予採計。 三、 最近一年有效契約保險金額或新契約保險金額連續二次符合前述一或二所定條件之獎勵標準。 前述9家保險公司於101年1至6月符合上述獎勵條件,其中,友邦人壽及中泰人壽符合上述3項標準,爰給予原定保險商品送審限額加計3件之獎勵,其餘7家保險公司則給予2件之獎勵(詳附件)。 金管會表示,推動保障型及年金保險商品為持續推動之重要施政重點,國人可從壽險公會網站之保戶試算專區,檢視其保障缺口,另壽險公會及業者業於其網頁設置保障型商品專區,提供民眾認識或購買保障型保險簡便可及管道,以協助民眾瞭解各公司提供保障型商品之情形、網路投保及購買通路等資訊。101年下半年金管會仍將賡續加強宣導,以鼓勵保險業致力推動提高國人保險保障並提醒民眾規劃適足保險保障之重要性。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 預告「金融機構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研訂「金融機構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於近日內公告,以徵求各方意見。 為杜絕金融卡磁條資料遭側錄及金融卡密碼遭盜錄,金管會前已要求各金融機構全面撤除自動化服務區及無人銀行「門禁」之刷卡設備、指定專人不定時巡查自動櫃員機及推動金融卡晶片化。 鑒於國內金融卡已全面晶片化並於100年6月30日停止磁條金融卡於國內交易功能,爰金融卡遭側錄之風險已降低,爰將本辦法第六條第三款第五目後段「指定專人平日不定時巡查自動櫃員機,防範歹徒之側錄及破壞(假日及非營業時間尤為重要),並予以記錄」之規定,刪除「指定專人平日」及「之側錄及」之文字。 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該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法規草案預告論壇」網頁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可自公告之翌日起7日內,至上開網站提出。 檢附「金融機構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乙份。 單位:銀行局本國銀行組 ------------------------------------------------------ 天秤颱風受災戶之金融協助措施 鑒於近日天秤颱風來襲,造成蘭嶼及綠島等部分地區災情,為協助受災民眾進行災後重建,金管會已請銀行注意颱風過後相關因應措施,並以主動關懷態度,提供自有資金協助辦理天然災害相關貸款。 截至本(30)日止,計有22家本國銀行提供多項天然災害低利融資方案,包括個人、房屋貸款及企業受災貸款等,相關資料已置於金管會銀行局網站,民眾如有融資需求,可至該網站查詢各銀行所提供的相關貸款條件及聯絡電話。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地方政府就本次風災如有其他政策性融資措施,本會亦將基於協助立場,持續協調各銀行積極配合辦理。 附件:銀行辦理天然災害相關貸款措施 聯絡單位:銀行局本國銀行組  -------------------------------------------------------- 放寬股票選擇權或股票期貨造市者現貨避險工具及避險額度 金管會表示,期貨市場造市者機制係透過造市者提供期貨市場流動性,使期貨價格維持合理水準範圍。現行股票選擇權或股票期貨造市者得以標的證券進行避險,且避險帳戶標的證券總數量,不得超過股票選擇權或股票期貨未沖銷部位所表彰標的證券數,即不得超額避險。惟造市者反映現行現貨避險作業不便,造成造市風險相對提高,經期交所就業者建議進行檢討評估後,建議金管會適度放寬股票選擇權或股票期貨造市者現貨避險工具及避險額度,為使造市者造市策略更為靈活彈性及風險控管更有效率,金管會將放寬造市者亦得以權證進行避險,但不得買賣造市者公司本身或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企業發行之認購(售)權證,並放寬增加造市者20%避險額度之彈性空間,即給予120%之避險額度。 上述放寬股票選擇權或股票期貨造市者現貨避險工具及避險額度之措施,將提升造市者之避險效率及降低造市者之價格風險,使造市者對於期貨市場流動性之提供更為積極,進而使期貨市場更為活絡。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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