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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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討論良性互動 各界共推社會住宅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為協助青年朋友在此地打拼居住,研議「青年社會住宅」BOT案進入2次招商階段。為了落實理性接納各方建議與開創良性互動,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於8月27日上午10時,由曾志煌副局長接受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民間團體近20位代表的訴求,曾志煌副局長指出,維護民眾的心意是一致的,但為了招商的財務可以運作,故做些方案的調整,未來實際的出租情況,還會有其他的配套措施,讓理性的討論和互動,做為更良好的溝通平台。
在交通便利的捷運站周邊興建「青年社會住宅」,是朱立倫市長在照顧青年朋友方面的政策。從覓地、決策、辦理說明會、可行性評估到招商,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花了相當的時間研議處理,同時選定在三重環河南、大同南路與中和秀峰街旁的3處基地,希望藉以BOT的方式引進民間資源及利用更加彈性的租屋策略,共同建立全台首例的愛心工程。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曾志煌副局長表示,「青年社會住宅」3處基地總面積約4,600坪,大約可以提供千戶「只租不賣」的「青年社會住宅」。考量目前住宅法規定至少提供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之條件,於整體財務及社會觀感考量下調整優惠出租住宅至30%,主要為滿足廠商財務上的需求以符合投資意願並降低周遭居民的疑慮。未優惠的出租住宅係提供予投資廠商以更加彈性化的出租條件及策略經營,新北市政府將考量實際狀況,有關這70%的一般租金租戶,將以另案方式給予適時的補貼或協助(例如可配合中央及市府各項租金補貼政策,符合補助條件者均得以申請補貼),屆時會研議出配套的措施。
企劃建築科張科長壽文表示,有關本案住宅單元承租資格未來均由新北市政府擬定,並保有其修正的權利,另本案的優惠出租住宅資格亦符合住宅法的規定,提供相關證明使得以申請。新北市的社會住宅提供給特殊身分一定會依住宅法規定超過10%,其中5%是採用「通用設計」的住宅,以方便身心障礙朋友,這部分被住盟誤解為5%是提供給特殊身分,新北市政府強調一定依照「住宅法」來辦理,特別澄清,屆時亦將邀請各界先進共同參與研商擬定。
社會輿論對於社會住宅所提出相關的意見,市府均予以尊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更進一步表示,市府願意持續與各方展開對話,透過良性的互動代替非理性的紛爭,以達成共識,並給予空間、時間與機會,創造雙贏局面,攜手推動住居環境的改善與社會住宅政策的落實。
新北市完成整合住宅補貼方案、捷運青年租金補貼方案、「5口之家加碼」租金補貼方案、新北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草案)與6月完成「新北市租屋資訊網建置」等,是全國第1個官方租屋資訊網。另外永和「青年住宅」亦將整修完成,預計10月份即可迎接全國第1個閒置空間改建為青年住宅的案例。
資料提供:城鄉發展局企劃建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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