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日 星期二

upn-taipei news-department of finance-11-03-15-臺北市集中支付作業邁入全面無紙化新紀元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發布科室: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發布日期:2015/11/3

臺北市集中支付作業邁入全面無紙化新紀元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 發布科室: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 發布日期:2015/11/3
為提昇整體支付作業效能,臺北市自民國61年10月開始實施集中支付,為使各機關學校應付款項能安全快速交付受款人,更自104年11月3日起取消市庫電子支付限額,各機關學校透過網路傳送電子支付文件至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即可辦理各項支付,無需再遞送紙本付款憑單,臺北市集中支付作業正式邁入全面無紙化作業新紀元。
依臺北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第7點規定,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得訂定電子支付限額,限額以上支付案件除電子支付文件外,尚須遞送紙本付款憑單。考量庫款支付安全,於95年8月電子支付實施初期將限制金額訂為10萬元,而後依實施成效逐步調高限制金額,歷經3次調整,101年3月調為100萬元迄今。財政局表示由於支付作業順遂穩定,爰取消支付限額限制,完成全面無紙化作業最後一哩路。
財政局進一步表示,取消限額後,每年約有2萬5千件付款憑單(占總量10%)無需再遞送紙本,將可有效節省各機關學校遞送紙本人力時間、使受款人至少提前半天取得應領款項,再結合現行採用e-mail入戶通知服務,將提供與臺北市各機關學校有支付需求之廠商或民眾,一個更優質、更便民的電子支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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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更新: 2015/11/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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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檢視: 2015/11/3 09:32

  •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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