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3日 星期一

upn-new taipei news-labor-2012-8-13-12-勞檢處對林口區工廠發生勞工墜落意外之說明

勞檢處對林口區工廠發生勞工墜落意外之說明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今(13)日下午2時30分左右,接獲警察局通報,位於林口區粉寮路2段227之1號工廠發生勞工墜落意外,勞檢處隨即派員至現場瞭解事故發生原因。 初步發現,事故現場為木材加工廠,其屋主因廠房屋頂的排水需求,委託第三人王景星於屋頂邊緣施作不銹鋼集水槽,以利雨水的集中排放。事發當時,王員所僱勞工黃世昌(男性,52歲)正在屋頂安裝塑膠板,因當時未設置安全踏板或於下方張掛安全網,且黃員亦未使用安全帶等防墜設施,致黃員踏穿屋頂石綿瓦墜落至地面(墜落高度約 4.5公尺 ),經緊急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救,目前仍呈昏迷狀態。 勞檢處表示,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規定,雇主使勞工於高度 2公尺 以上由石綿瓦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為防止踏穿墜落,應於屋頂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 30公分 以上之踏板,或於屋頂下方裝設安全護網,並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墜設施,否則一旦疏忽,將造成不幸事件的發生。 勞檢處也針對雇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規定之事項,要求該雇主立即改善,並將後續改善情形陳報勞檢處核備,否則最高將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另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亦將協助勞工家屬處理後續職災慰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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