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1日 星期三
upn-taipei news-financial-2012-1-11-10-行政院金管會每日新聞
永昕生物醫藥(股)公司申報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停止申報生效新聞稿
永昕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4726興櫃公司)申報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2,5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計得認購普通股2,500,000股乙案,核有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5條第2項準用第15條第1款規定,自即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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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月10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月1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參、訂定強化境外基金充分瞭解產品與銷售通路管理措施
肆、發布強化境外基金充分瞭解產品與銷售通路管理之具體作業規範與總代理人相關人員配置規範
伍、啟發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暨其業務人員違規處分案
一、裁罰時間:101年1月10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啟發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暨其業務人員楊昇忠。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第104條、第111條、第117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11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第7款、第9款、第11款、第14款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6條第1項第7款、第9款、11款及第14款。
四、違反事實理由:啟發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人員楊昇忠有於傳播媒體從事投資分析之同時,有招攬客戶之廣告行為、涉及個別有價證券未來價位研判預測、未列合理研判分析依據,對不特定人就個別有價證券之買賣進行推介、引用其他易使人認為確可獲利之類似文字或表示等情事。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第104條、第111條第8款規定,處啟發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糾正及罰鍰60萬元,並命令啟發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業務人員楊昇忠2個月業務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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