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 星期二

upn-new taipei news-2012-1-10-12-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BOT案 開始公告招商

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BOT案 開始公告招商 【新北市】新北市政府推動「青年社會住宅」,從101年1月11日起公告對外招商,歡迎致力於參與這個具有畫時代意義建設的廠商,努力爭取參與這個助青年一臂之力的建設!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青年社會住宅」的公告招商,讓整個計畫又向前展開歷史的新頁。城鄉發展局繼100年11月22日「新北市青年住宅興建營運移轉案」招商說明會後,參考與會的顧問公司、開發公司與建設公司代表等所提供意見,已完成招商文件並於今日上網公告招商,將公告90日,若招商順利最快可以在103年完成新北市首批民間參與經營的青年出租住宅,造福在新北市打拼的青年。 整體的「青年社會住宅」計畫是一個國家政策,為了落實民生迫切所需的「居住正義」,貫徹「住宅法」的立法精神,實現「在地就業」、「在地就學」、「在地就養」與「在地樂活」的願景及推動「好家在新北‧有愛心最美」的理想,新北市政府運用有限的財政資源,希望吸引民間共同參與各項國家重大公共建設,除了配合中央期程及照顧經濟及社會弱勢的政策,同時落實照顧新北市民的美意,首推以服務短期過渡性經濟弱勢族群的青年,也就是20到40歲為主要對象的「社會住宅」BOT案,做為新北市推動整體住宅政策的起步。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指出,市府的美意是長遠照顧每一個在新北市打拼的年輕人,將優秀的青年留在新北市,提昇城市競爭力,營造安居樂業新北市。因此新北市政府與內政部營建署合作,共選定三重區大同南段、三重區埔段同安厝小段及中和區秀峰段共3處做為「青年社會住宅」的示範基地,其區位與交通條件良好,鄰近捷運及學校、公園等公共設施。這3處基地面積共約1.68公頃,使用分區皆為住宅區,建蔽率50%,容積率300%,初估總投資金額約21億元,大約可以興建約1千戶「只租不售」的「青年社會住宅」。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企建科科長張壽文說,招商公告在網路上可以查詢相關細節,其中有關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方面,「單一公司申請人」是指實收資本額應在新臺幣5億元以上,「合作聯盟申請人」是指ew taipei news-2012-1-10-12-其授權代表公司的實收資本額應在新臺幣3億元以上;而合作聯盟各成員總合不得低於新臺幣5億元。在興建及營運年限方面,特許年期為興建3年、營運47年,在營運期間若績效評估良好者,得以優先訂約,期限以20年為限,於營運期屆滿時,再無條件將所有權移轉給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其餘招商條件還包括權利金、土地租金與取得「綠建築標章」等,歡迎有意協助青年,共創「好家在新北‧有愛心最美」理念的廠商,參與這個具有指標意義的愛心工程投標,共同營運新北市的「青年社會住宅」,成為政府與民間攜手合作的良好典範,一起在新北市營造更優質的競爭力。 有意深入瞭解相關資訊的廠商,可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網站查詢,或電話諮詢。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也提供招商文件販售,地點在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1樓企劃建築科。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