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upn-new taipei news-labor-2011-12-30-07-勞工局年度勞檢報告 製造業、未依規定給加班費違法多

勞工局年度勞檢報告 製造業、未依規定給加班費違法多 【新北市】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30日)公布100年度勞動檢查結果報告,全年總計檢查1,334 場次,裁罰1,575件,罰款總額為新臺幣2,033萬1,000元。其中違法行業以「製造業」445件(佔28.25%)高居首位,其次為「零售批發業」221件(佔14.03%),第三則為「餐飲業」85件(佔5.4%);至於事業單位僱用勞工的各種違法樣態,以「加班費未依規定發給」(23.56%)的情形最多,其次為「使勞工超時工作」(21.21%),第三則為「未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15.24%)。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未來將進一步對違法情節重大且重複違反的業者加強檢查,首先因應明年春節期間民眾買氣旺盛及大量返鄉需求,將抽檢各大型量販業及國道客運業,若查有違法,除將依新修正勞基法開罰2 萬到30萬元外,亦將依勞基法第79條第3項規定,公布違法業者名單。 高寶華強調,勞工局除針對民眾申訴案件進行勞檢外,亦不定期針對各行業實施專案勞動檢查,今年度已執行13次專案勞動檢查,計有157家違規事業單位公布於勞工局網站首頁之「最新消息」項下;其中「遊覽車客運業」、「國道客運業」、「老人養護機構」等專案檢查結果,亦於新修正勞基法實施後,公布於勞工局網站「違法事業(主)公告專區」供民眾查詢。 勞工局呼籲,雇主應遵守勞基法相關規定照護勞工,以避免勞資爭議損及企業形象。此外,勞工局明年度將舉辦10場勞動條件暨勞資關係法令宣導會,加強雇主及人事業務員工認識法令,避免不瞭解法令而觸法,歡迎事業單位派員參與。此外勞工若遇有勞動法令疑議,可逕電29603456分機6530至6531洽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