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驗火鍋料 50件有1件防腐劑超過標準
新北市抽驗火鍋料 50件有1件防腐劑超過標準
【新北市】在凜冽的冬天吃火鍋是一大享受。新北市衛生局11月份抽驗傳統市場、超市、連鎖餐飲業火鍋料共50件,結果有1件「凍豆腐」檢出苯甲酸防腐劑不符規定,除已隨即通知儘速下架回收外,並循線追查上游製造商,如經查屬實,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及33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此次是針對各賣場的凍豆腐、魚丸、蛋餃、蟹棒等火鍋料進行抽驗,檢驗項目為防腐劑(己二烯酸、去水醋酸、苯甲酸)及殺菌劑(過氧化氫)。抽驗的50件中,中和區一處福利中心的「凍豆腐」被檢出苯甲酸防腐劑含量不符合規定。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王淑芬指出,依衛生署「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規定「魚肉煉製品」防腐劑用量標準,己二烯酸2.0g/kg以下、苯甲酸1.0g/kg以下及去水醋酸未准許使用,殺菌劑(過氧化氫)更不得殘留;而豆腐製品均不得檢出防腐劑及殺菌劑。若長期食入苯甲酸會有食慾差及對肝功能造成影響。
衛生局提醒民眾,因防腐劑大多為水溶性,故烹調前可用水浸泡沖洗,並將泡過之水倒掉,以減少防腐劑殘留量,同時呼籲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應符合使用範圍及限量規定,勿濫用食品添加物,並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落實執行自主管理,以維護民眾食用衛生及安全。
----------------------------------------------------------------------------
新北市抽驗市售湯圓 1件檢出違規添加防腐劑
【新北市】
冬至將屆,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飲食安全,在轄內傳統市場、賣場、超市及雜貨行抽驗湯圓20件,檢驗項目為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及去水醋酸:均不得檢出)、硼酸,檢驗結果1件紅白小湯圓檢出違法添加防腐劑己二烯酸及去水醋酸(不合格名單如附件),合格率為95%,相較去年(99年)抽驗湯圓20件,有5件不合格,合格率75%,已有明顯上升。
防腐劑己二烯酸及去水醋酸長期食用下易增加腎臟負擔,針對檢驗不合格率1件紅白小湯圓,衛生局已要求業者下架,並循線追查,如經查證違規添加防腐劑屬實,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及第33條規定,將處違規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元宵湯圓時最好選擇較具信譽的品牌及包裝完整和標示清楚(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等項目)的食品,才能確保其品質衛生及安全。業者亦應勿濫用食品添加物,並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落實執行自主管理,以維護民眾食用衛生及安全。衛生局也同時呼籲,湯圓的熱量很高,為了民眾健康,體重過重或有糖尿病等慢性病人,請淺嚐勿過量食用。另元宵湯圓外皮以糯米為主,粘性高不易消化,對於咀嚼功能不全或胃腸機能不佳的老人、小孩,在食用時應特別小心謹慎。
-------------------------------------------------------------------
新北市政府監督銷毀新北市荷亞公司倉儲過期食品
【新北市】
新北市衛生局12月13日早上前往荷亞食品(彰化縣秀水鄉安東村安樂街20號)位於新北市蘆洲區永平街的倉儲處,針對日前查封過期產品27項(含26項食品及1項化粧品)共387箱進行監督銷毀工作。現場由衛生局稽查人員清點品項及數量無誤後,隨即監督廠方人員進行拆封、噴漆後,委託環保清運公司之垃圾車,運送八里焚化廠進行銷毀,銷毀總重6,420公斤,相關銷毀記錄移送轄管衛生局處辦。
衛生局表示,若業者販售過期食品,則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8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15萬元罰鍰;若擅改標籤涉及有效日期標示不實,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20萬元罰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