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5日 星期二

upn-taipei news-financial-2013-03-05-07-金管會每日新聞-102年1月份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情形&102年1月份信用卡、現金卡業務相關資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3月4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3月5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3049)申報發行普通股2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2,500,000,000元乙案,核因該公司有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等情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5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自即日(102年3月4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四、和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5505)申請廢止前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9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7756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計新臺幣550,000,000元,及101年11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2852號函同意延長募集期間3個月,暨102年2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06264號函同意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2年2月26日乙案,業經該會廢止在案。 ----------------------------------------------------------------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對海外子公司未建立完善之監督管理機制,核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 一、 裁罰時間:102年3月5日 二、 受裁罰之對象:中華開發工業銀行 三、 裁罰之法令依據: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 四、 違反事實理由: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海外子公司未建立妥適之績效獎金制度,且其提撥程序,亦與金控母公司「績效獎金發放準則」規定不符;海外子公司聘任顧問,未就顧問聘任之必要性、期間、費用合理性、成本效益、考核標準等詳為評估;海外子公司逕以簽報金控母公司同意變更原該行投審會通過之交易方式,致違反本會同意該子公司之業務範圍等缺失事項,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 五、 裁罰結果: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 聯絡單位: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組 ------------------------------------------------------------ 102年1月份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情形 金管會表示,截至102年1月底止,本國銀行放款總餘額22兆4,989億元,較上月底增加890億元;逾期放款金額為899億元,較上月底的903億元,減少4億元,逾期放款比率則為0.40%,與上月底相同。 38家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比率皆低於2%。另102年1月底本國銀行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為279.14%,較上月底的274.09%,增加5.05個百分點。 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促逾期放款偏高之銀行採取積極作為,改善資產品質及財務結構。 附「本國銀行逾期放款占總放款比率」、「本國銀行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比率」及「本國銀行資產品質評估分析統計表」各乙份。 單位:銀行局本國銀行組 ----------------------------------------------------------- 102年1月份信用卡、現金卡業務相關資訊 一、 信用卡業務市場現況 截至102年1月底止,計有36家信用卡發卡機構,總流通卡數約3,412萬張(上月底約為3,408萬張),總有效卡數約2,168萬張(上月底約為2,150萬張),循環信用餘額約新臺幣1,302億元,較上月底之1,319億元減少17億元;未到期分期付款餘額約新臺幣664億元,較上月底之645億元增加19億元;當月簽帳金額約新臺幣1,746億元,較上月份之1,465億元增加281億元;當月轉銷呆帳金額約新臺幣4.8億元(上月份約為3.8億元)。逾期3個月以上帳款占應收帳款餘額(含催收款)之比率平均為0.31%(上月底為0.32%)(詳附表1)。 二、 現金卡業務市場現況 截至102年1月底止,計有18家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已動用額度卡數約57萬張(上月底約為58萬張),整體現金卡放款餘額(含催收款)約新臺幣341億元,較上月底之348億元減少7億元,當月轉銷呆帳金額約新臺幣0.9億元(上月份約為0.7億元),整體逾放比率為1.289%(上月底逾放比率為1.268%)(詳附表2)。 三、 信用卡及現金卡逾期帳(放)款比率超過3%者,金管會將依規定採行相關監理措施。 (一)信用卡部分: 所有發卡機構之逾期帳款比率皆在3%以下。 (二)現金卡部分: 在18家開辦現金卡業務之金融機構中,逾期放款比率超過3%者為三信商業銀行及聯邦商業銀行(已暫停發卡);其餘16家逾放比率皆在3%以下。 四、 102年1月份信用卡、現金卡重要業務財務資訊及整體逾期帳(放)款比率趨勢圖詳如附表3~6。 聯絡單位:銀行局信託票券組 ------------------------------------------------------------ 有關「兩岸現代化金流平台」之推動情形 為推動行政院核定「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計畫」中之「兩岸現代化金流平台」方案,金管會前已核准財金資訊公司新建「外幣結算平台」(以下簡稱新平台)計畫。新平台建立後,國內金融機構如選擇新平台匯款,即可不必繞境至國外由國外通匯銀行處理,且可全額當日到匯,不僅縮短匯款時間且可減輕民眾匯款成本負擔,提高資金運用之效率。新平台採即時總額清算(RTGS),將可降低金融機構資金清算風險。 新平台於102年3月1日上線營運,初期係提供境內跨行美元清結算服務,預計於7月份開辦境內人民幣匯款,未來將配合各幣別清算行之建置時程,分階段開辦其他幣別境內清結算業務。 另外「兩岸現代化金流平台」方案,除建置上揭「外幣結算平台」外,亦包括建立「大中華區跨境中文匯款平台」,金管會已請財金公司積極研議兩岸間之跨境中文匯款架構,屆時將可提升兩岸間匯款效率及便利性。 聯絡單位:銀行局本國銀行組 ------------------------------------------------------------ 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投保婦女險應注意事項 3月8日是一年一度的國際婦女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婦女同胞在忙碌於家庭及職場之餘,別忘了定期檢視自身保險保障缺口,除了從一般的人壽、傷害或年金保險中獲得所需的保障外,亦可適時投保專為女性設計之保險商品,給自己更完善的照顧。 目前市場上推出的醫療保險商品,除了因懷孕所生之相關特定疾病、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及剖腹產外,多會將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予以排除不予承保。而部分保險公司特別為女性消費者設計的婦女保險,其與一般的壽險、健康險不同之處,在於該類商品保障範圍涵蓋女性特有或常見的疾病,例如:紅斑性狼瘡、乳房重建手術、懷孕期間特定併發症、特定婦科手術、類風濕性關節炎等。由於該類保險商品內容多元,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投保前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保障內容與給付條件:保險公司針對不同的保險需求,設計不同保障範圍的商品,因此首要應確實瞭解所投保商品的保障範圍及給付條件,除可確保是否為自身所需外,亦可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二、主約或附約:有些商品是以附約型態銷售,須搭配主約方可購買,因此可視自身需求慎選適合商品。 三、除外責任:除外責任是指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的項目,為維護自身權益及避免產生理賠爭議,宜充分瞭解。 四、投保限制:一般婦女險多訂有投保年齡之上限,且如已經懷孕,其妊娠週數是保險公司列為考量是否承保的因素之一。 五、等待期間:通常因保障項目不同,訂有30日至90日不等之等待期間,被保險人於這段時間所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不負給付責任的。 上述注意事項在保單條款中都有明確的約定,金管會提醒女性消費者於投保前可向保險公司索取保單條款樣張,充分暸解欲投保之保險商品內容後,慎選最適合自己的保險商品。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 金管會致力推動金融自由化並強化金融市場紀律 金融市場的健全發展乃是政府重要的施政目標。金管會一向以興利角度,兼顧審慎監理之原則,積極推動各項開放措施與監理政策。過去一年,在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及理財與資產管理業務方面,已有具體成果,金融服務業的績效亦有亮眼的表現。為建構更具活力化及競爭力之金融環境,永續金融發展,金管會將運用更精緻差異化管理措施,在致力推動金融自由化及擴大金融市場規模、提升金融業競爭力的同時,審慎維持金融市場紀律,健全金融服務業經營發展。 去(101)年行政院核定「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計畫」及「以臺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臺方案」等2項重點政策,金管會即已完成金融機構辦理人民幣業務之相關法制作業,並積極檢討開放資產管理及理財業務: 一、完成國銀(DBU)辦理人民幣存、放、匯款等業務相關法制作業,並開放銀行得投資大陸地區政府或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 二、開放資產管理及理財業務,如取消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全權委託投資資產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之比例限制,開放金融機構發行人民幣計價之國內基金及投資型保單,開放投信事業發行同時含有新臺幣及外幣計價級別之多幣別基金於國內募集發行,並擴大基金適用申報生效制範圍。 金管會將運用更精緻差異化管理措施,全力促進金融發展,致力推動金融自由化,給予體質佳之金融機構更大經營空間,鼓勵金融業創新經營模式與金融商品。於102年2月6日人民幣業務正式開辦後,金融市場對相關商品之新需求相應而生,金管會將持續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發優質金融商品,並促進債券市場發展,以滿足國人需求,亦將協助金融機構擴大海外布局,拓展據點。此外,將從社會關懷的角度,對弱勢團體提供更完善的金融服務,並積極協助創意者運用金融市場資源,實現創業夢想。 在維持金融市場紀律方面,金管會將從強化金融機構內稽內控、強化業者自律、落實金融檢查等多方面著手,並對於不法或違規情事予以嚴懲,以維持投資人對金融市場之信心,並健全金融業之發展。 聯絡單位:綜合規劃處 ------------------------------------------------------------- 金管會對投信產業興利與除弊並重之相關措施 投信產業係金融產業發展不可或缺之一環,經查截至102年1月底止,國內公私募基金規模為新臺幣1.98兆元、全委資產管理規模為0.9兆元,國內投信事業管理資產規模合計已達2.88兆元,管理規模逐年成長,且隨著近年國內人口老化趨勢、退休理財需求殷切,故國內對資產管理確有龐大需求。投信產業除可滿足國人投資理財需求並為投資人創造投資效益外,因其具備高附加價值優勢,能連帶提升其它產業之業務發展,如銀行保管業務、證券商受託買賣及資產評價業務等,有助於提升整體經濟產值,另經統計截至100年底,投信事業所雇用之總人力達4,240人,且投信事業繳納之營業所得稅及營業稅合計達17.65億元,對國內就業率及稅收具有一定貢獻。 為扶植國內投信產業發展,金管會於近期推動之「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及「以臺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臺」等計畫中已納入多項投信法規鬆綁政策,如:簡化基金審核程序,逐步採基金申報生效制,並放寬相關投資限制(如開放投信事業得募集人民幣基金及多幣別基金等)。另在102年1月29日兩岸證券監理合作平臺會議中,亦積極向陸方爭取放寬對我國投信產業之相關限制,如:放寬臺資證券機構投資大陸基金管理公司持股比例可達50%以上及開展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試點(RQFII)投資額度為1,000億人民幣等,未來金管會將秉持開放態度,持續檢討相關投信法令並推動相關興利措施。 近來投信事業發生從業人員涉及炒股收賄情事應屬少數個案,按現行投信投顧法令已明定資產管理業及相關人員應遵循相關法令,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金管會並要求投信事業應切實落實內控制度之執行,且將加強投信事業業務檢查,以遏阻投信從業人員不法行為,另金管會除重申對於不法行為將嚴懲不貸外,並將於近日邀集投信業者研議如何落實從業人員行為紀律之管理及強化公司內部控制機制,另將聽取投信業者對於資產管理業發展之相關建議,俾使相關法令之推動及執行得以發揮成效,並維持投資人對證券金融市場之信心,促進提升投信產業發展。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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