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7日 星期五

uppn-financial-11-07-30-金管會與馬來西亞納閩島金融主管機關簽署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目前瀏覽位置:首頁 > 公告資訊 > 新聞稿
文字大小:小 中 大
    分享到臉書(開啟新視窗)  分享到g+(開啟新視窗)  分享到噗浪(開啟新視窗)  分享到維特(開啟新視窗)  友善列印 
回上頁 回上頁
新聞稿

金管會與馬來西亞納閩島金融主管機關簽署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於本(103)年11月5日與馬來西亞納閩島之金融監理機關Labuan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簡稱Labuan FSA)完成瞭解備忘錄(MoU)之簽署,該備忘錄內容包括銀行、保險、證券及期貨等領域之監理資訊分享與保密、實地檢查及員工教育訓練等,簽署後雙方將可據此加強金融監理合作。
馬來西亞政府於1990年發展納閩島為境外金融中心,並於1996年成立Labuan FSA,負責該金融中心區域內金融業的發展與監理。我國已有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等2家銀行於馬來西亞納閩島設有分行。
金管會自93年成立以來,積極加強與各國金融主管機關之雙邊監理合作,並致力與各國金融監理機關洽簽書面合作協定。截至目前,我國已與各國金融監理機關簽署48個監理合作備忘錄或換函,對象遍及美洲、歐洲、亞洲等主要國家,在亞洲方面,合作對象包括中國大陸、香港、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印度、泰國以及澳洲等。
聯絡單位:金管會國際業務處
聯絡電話:8968-0240
 照片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