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日 星期二
upn-new taipei news-labor-2012-5-1-04-第1季積欠工資最多 勞工局助追討4千多萬
第1季積欠工資最多 勞工局助追討4千多萬
【新北市】無預警遭公司資遣卻領不到資遣費?曠職1天扣3天薪水?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勞工朋友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根據勞工局統計資料顯示,101年度1至3月總計受理944件勞資爭議案,前三大爭議類型依序為工資爭議計474件最高、資遣費爭議254件次之、其他權利事項爭議(如未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未提撥6%退休金及勞健保等)83件排名第三;而工資爭議中又以積欠工資453件,比例高達95%,是新北市最常見的勞資爭議案件類型。
勞工局表示,因部分中小企業或個人經營事業的雇主對於法令不甚瞭解,以致於仍有「到職未滿一個月不給薪」、「工讀生不必投保勞健保」等錯誤觀念,在透過調解程序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後,雇主多半願意依法給付。根據統計,101年1至3月間爭議案件經過勞工局介入進行調解後,調解成立比例平均為58%,積欠工資案件調解成立比例有60.98%,給付資遣費爭議調解成立也有61.54%。此外,勞工局在101年1至3月間透過調解及輔導訴訟等途徑,「已為勞工爭取勞動權益」金額(註)達4,111萬1,556元。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雇主未依法給付工資經查證屬實,勞工局可依勞基法第79條規定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公布事業單位及負責人,對於企業形象有不利影響,提醒雇主勿因小失大。另外,如勞資雙方無法透過調解取得共識,需提起訴訟,勞工朋友也可申請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的「涉訟補助」,透過律師費、強制執行費、裁判費、訴訟期間生活費用等補助,協助爭取自身權益。
備註:「已為勞工爭取勞動權益」為勞工局經由調解或訴訟輔助程序,協助勞工爭取工資、資遣費、退休金、職災補償等金額之加總。100年度全年累計達8,721萬1,0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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