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4日 星期三

upn-taipei news-legislative member-02-24-14-專案質詢針對泡麵標示物明確化 *內容:

  本院林為
案由: 洲委員針對台灣食品標示的品項與內容雜多,消費者面對眾多化學名詞,大部分都不清出其意涵。尤以國人常食用之泡麵為主,其標示內容成分,共多達數近百種以上,面對眾多的化學名詞,民眾不見得全盤了解,故學者及專家建議適當標示食品成分,才能真正保障食安。爰此本席要求衛福部等相關機關,研議將現行標示品項朝向簡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在超商買一碗泡麵,包裝上標註的成分竟然近百種,北醫公衛暨營養學院副院長陳俊榮曾表示,食安法經八年八次修正,目前食品標示必須揭露品名、內容物、營養標示、食品添加物、過敏原、基改等,外加製造與有效日期,難怪消費者面臨「標太多、看不懂」窘境。
二、 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所長廖啟成則提出,食品標示應該朝向智慧型標示,消費者想知道食品含有哪些成分,用手機掃瞄產品包裝上的「QR CODE」就可以一目了然,不見得所有成分都得寫在包裝。
三、 為了避免民眾應泡麵標示內容物過多化學名詞,而產生更多疑慮,甚至對其內容物感到害怕,而產生錯誤的認知,爰此建議行政相關單位,是否研議將泡麵內容標示物逐一簡化,或強化民眾認知其內容添加物之相關化學名詞知識,以提升我國民眾對於食安之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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