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誆稱治癌 新北市衛生局重罰60萬 | |
發布日期: | 2016-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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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 新北市衛生局 104 年度查獲食品違規廣告共 1,283 件,共開罰轄內業者 487 件,共 1,310 萬元,餘全數移請所轄主管機關辦理。其中,屬一般食品類的「華陽複方」產品,業者竟誆稱可通過美國食藥局認可的治癌新藥、比西藥有效,遭衛生局開鍘 60 萬元,是新北市自國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以來,首次開出單件最高的罰單。 新北市開罰的違規食品廣告,半數以上來自電視購物,有 259 件、占 53 %,其次為 41 %的網路購物。進一步分析,主打女性最在意的身材,宣稱瘦身、豐胸等高居首位,有 252 件、占 52 %,其次為宣稱預防、治療心血管疾病 84 件 (17 % ) 及性功能 44 件 (9 % ) ,分居二、三位,以「有效溶解血栓」、「預防血管心肌梗塞、狹心症等」以及「食品等級的威而鋼」、「 3 天保證讓你變成晨勃男」等誇大字眼,誆騙消費者大花冤枉錢。 有一件「華陽複方」為普通食品,廣告商竟在網路上宣稱「可望成為第一個,被美國聯邦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認可的治癌新藥」、「中草藥是複方,可能對多因子的癌症有效,比西藥針對一個癌症因子有效」等,癌症患者若輕信是抗癌新藥,而延誤就醫或停止治療,除病情無法控制外,甚至可能喪命,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規定,開罰 60 萬元。 亞東醫院腫瘤暨血液科林世強主任指出,就有一位七十歲的大腸癌男性病患,原本只需手術切除與合併輔助性化學治療,就有很高的治癒機會,但家屬卻選擇傳統偏方治療,自認為副作用較少。孰料三個月返診,癌症已擴散到肝臟、無法治癒,因而留下遺憾。 衛生局說明,近年來食安問題頻傳,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於 102 年將食品廣告宣稱醫療效能的罰鍰金額,由原 20 萬至 100 萬元,修訂提高至 60 萬至 500 萬元;另宣稱不實、誇大、易生誤解的廣告,也由原 4 萬至 20 萬元,提高為 4 萬至 400 萬元罰鍰,民眾或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科 劉君豪科長 電話: (02) 2257-7155 分機 2211 |
聯絡人: | 周姿涵 |
聯絡單位: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衛生發展股 |
2016年2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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