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7日 星期二

upntoday-taipei news-10/27-08-肝健保給付放寬 第一次用藥宜選擇低抗藥性藥品-部份統計數字更新

B肝治療好時機!11/1健保B肝治療給付條件採納學會最新治療指引,口服抗病毒藥物自18個月放寬至36個月,預估數萬患者將受惠。患者宜積極治療,選對藥品以達最佳效果



健保B肝治療給付條件採納学會最新治療指引,自18個月放寬至36個月,患者可免做令人畏懼的肝穿刺檢查,及突破B肝藥物自費費用昂貴的障礙,為治療B肝的好時機,預估數萬B肝患者將受惠。



根據估計,國內有240萬B肝帶原者,其中有80萬人B肝帶原因肝指數或病毒量過高,應積極接受治療,但其中僅約20%患者接受治療,換言之,有約60萬B肝患者應接受治療而未治療。原因很多,其中之一在原健保給付規範,患者必須接受肝穿刺檢查才能有給付,部分病患畏懼肝穿刺檢查,而捨棄健保用藥。另一方面,若自費用藥,B型肝炎用藥的價格不斐,一年藥費數萬元,並非人人負擔得起。



健保局給付條件採納学會最新治療指引, 以及B肝病毒定量試劑已取得使用執照,以病毒量取代肝穿刺檢查, 且大幅自18個月放寬至36個月一舉為B肝患者去除「畏懼肝穿刺檢查」、「自費金額高」的障礙,讓更多B肝患者願意接受治療。e抗原陰轉為所有B肝抗病毒藥物治療的目標之一,但e抗原陰轉後仍可能復發,因此新的健保給付條件除大幅放寬至36個月外,e抗原轉陰後會再給付12個月以鞏固治療效果。但若需長期服藥,期間越久,病毒越會產生抗藥性。



貝樂克、干安能、喜必福三種口服藥物, 並列為B型肝炎的第一線用藥。貝樂克 與這喜必福對於B型肝炎病毒的抑制效果差不多,但貝樂克比較不會出現服藥後的抗藥性問題。干安能使用五年,約七成病患出現抗藥性,貝樂克使用三至五年僅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有抗藥性,喜必福則二年後約有百分之二十五病患會出現抗藥性。病患考量出現抗藥性必須換藥問題,往往必須自費購買,但現在健保給付條件放寬,可讓病人在健保給付下接受更完整的療程。



國際準則針對慢性B肝治療藥物<抗藥性>比較:

抗藥性
美國HBV治療準則4 2008*
亞太區準則2 2008*
歐洲準則3 2009
美國肝病協會1 2009

Entecavir貝樂克
1.2%(五年)
1% (三年)
1.2% (五年)
1% (五年)

Telbivudine喜必福
25%(二年)
25% (二年)
17% (二年)
25% (二年)

Lamivudine干安能
69%(五年)
57% (三年)
70%(五年)
70% (五年)





治療B肝需長期服藥,但長期服藥所產生的抗藥性,卻成為治療上的一大挑戰,台大醫院臨床醫學研究所教授、中研院院士陳培哲說,B肝抗藥性是因長期服藥後,變異之B肝病毒被篩選出來,會抵制藥物療效。產生抗藥性後,患者的肝病毒量及肝發吴指數會開始上升。以致藥物失效。



因此,患者在第一次接受治療時,若需長期使用,低抗藥性的B肝抗病毒藥物便成為首選,對於後續治療相對重要,可免除在藥物產生抗藥性時,還需換藥、療程延長的不便。



基於抗藥性的考量,美國、歐盟、日本對於B肝第一線用藥,均用不同的用藥建議準則,目前國內三種常用的B型肝炎口服用藥中,貝樂克(Entecavir)為最多國際準則推薦於第一線使用的藥物。



現行的健保給付時間最長為18個月,11/1起B肝健保給付自18個月放寬至36個月,主要情況有三:

1. 表面抗原陽性超過6個月及e抗原陽性超過3個月,且ALT值大於(或等於)正常值上限5倍以上 (ALT≧5X) ,其給付療程為12至36個月。

2. 表面抗原陽性超過6個月及e抗原陽性超過3個月,且ALT值介於正常值上限2至5倍之間 (2X≦ALT<5X),且血清HBV DNA≧20,000IU/mL 其給付療程為12至36個月。

3. 表面抗原陽性超過6個月及e抗原陰性超過3個月,且ALT值半年有兩次以上(每次間隔3個月)大於或等於正常值上限2倍以上(ALT≧2X),且血清HBV DNA≧2,000 IU/mL,其給付療程為12至36個月。





國際準則針對慢性B肝治療藥物比較:

e抗原陰轉
美國HBV治療準則4 2008*
亞太區準則2 2008*
歐洲準則3 2009*
美國肝病協會1 2009*

Entecavir貝樂克
21%(一年)
21% (一年) 31% (三年)
21% (一年)
21% (一年)

Telbivudine喜必福
22%(一年)
23% (一年)

30% (二年)
23% (一年)
22% (一年)

Lamivudine干安能
16-18%(一年)/ 50%(五年)
18%(一年)/ 26%(二年)/ 40%(三年)
22%(一年)
16%-21% (一年)





資料來源:美國HBV治療準則2008, 亞太區準則2008, 歐洲準則2009, 美國肝病協會2009

*HBeAg(+)

1. Lok ASF, McMahon BJ. HEPATOLOGY, Vol. 50, No. 3, 2009

2.Liaw Y-F, Leung N, Kao J-H, et al. Hepatol Int. 2008. DOI: 10.1007/s12072-008-9080-3.

3.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the Liver. J Hepatol. 2009;50. In press.

4.Keeffe EB, Dieterich DT, Han SH, et al. Clin Gastroenterol Hepatol. 2008. DOI:10.1016/j.cgh.2008.0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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