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 星期三

upn-president-order-01-18-01-總統令 公布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01月18日   中華民國106年1月18日總統令:   茲依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一百零六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一百零六年度預算。   茲增訂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之一、第三十九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專利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十二條、第五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二條及第一百四十二條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農業金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並修正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特種勤務條例第三條、第七條及第十四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六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關稅法第四十九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公布《駐加拿大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議》,自中華民國105年12月19日生效。   茲修正消防法第九條、第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 總統令
  • 公布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01月18日
  中華民國106年1月18日總統令:
  茲依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一百零六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一百零六年度預算。
  茲增訂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之一、第三十九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專利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十二條、第五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二條及第一百四十二條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農業金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並修正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特種勤務條例第三條、第七條及第十四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六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關稅法第四十九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公布《駐加拿大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議》,自中華民國105年12月19日生效。
  茲修正消防法第九條、第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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