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8日 星期二

upn-new taipei-labor-06-28-08--勞檢處對鴻海發動兩次勞檢 加班費平時沒給週六有給 新聞日期: 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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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日期:2016/06/28發佈單位:勞檢處發佈類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所屬勞動檢查處昨日及今(28)日先後派員前往鴻海精密實施勞動檢查,發現確有工程師「經常性」超過公司表定退勤時間(17:30)才刷下班卡,卻未見公司因此給付該員加班費,已違反勞基法第24條有關「延長工時工資」規定,勞工局將依法裁罰。至於該公司董事長郭台銘所稱「很多工程師週六自願上班、未給加班費」,本次檢查發現,只要週六出勤,該公司都有依規定發放加班費或補休,尚無郭董所述情事。

另外本次檢查發現,鴻海對於加班是採用申請許可制,個別勞工雖有經常性延後刷下班卡的事實,但礙於默契氛圍未申請加班,導致有郭董所稱「工程師自願上班未給加班費」情形。勞檢處認為,鴻海與工程師處於不對等關係,工程師經常超過公司表定退勤時間刷下班卡,卻無任何積極作為加以防止,僅以勞工未依公司內規申請加班而未給加班費,有濫用加班許可制的情形,明顯違反勞基法保護勞工的立法意旨。

資料詳洽:勞動檢查處 王憶芬科長 02-22600050分機300/0978-86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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