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院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 達成4大類21項優先法案
- 日期:105-05-30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於今(30)日召開第二次「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由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與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共同主持。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於會後轉述表示,經過兩個半小時討論,達成4大類21項優先法案,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團同意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列為優先法案,會以審查中的民進黨版本為主。此外,針對「電業法」,行政院將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做必要修正,以符合行政院的政策主張。
本會期4大類21項優先法案如下:
一、經濟類方面:「非核家園推動法」、「電業法」、「反媒體壟斷法」、「農業基本法」、「建築法」第34條、第56條、第70條修正草案、「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第43條之4、第126條修正草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修正草案、「遠洋漁業條例」草案、「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二、社會類方面:「集會遊行法」、「住宅法」、「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修正草案。
三、政治類方面:「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降低罷免門檻)、「公民投票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四、兩岸方面:「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童發言人指出,目前由前政院提出於立法院審議的9項法案均以民生經濟為主,符合新政府施政目標,因此並未撤回,依然列為重大優先法案共同推動
本會期4大類21項優先法案如下:
一、經濟類方面:「非核家園推動法」、「電業法」、「反媒體壟斷法」、「農業基本法」、「建築法」第34條、第56條、第70條修正草案、「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第43條之4、第126條修正草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修正草案、「遠洋漁業條例」草案、「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二、社會類方面:「集會遊行法」、「住宅法」、「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修正草案。
三、政治類方面:「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降低罷免門檻)、「公民投票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四、兩岸方面:「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童發言人指出,目前由前政院提出於立法院審議的9項法案均以民生經濟為主,符合新政府施政目標,因此並未撤回,依然列為重大優先法案共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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