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upn-new taipei news-2012-11-14-06-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放寬 11月15日起受理申請

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放寬 11月15日起受理申請 【新北市訊】全台首創為照顧20至40歲的單身青年而開辦的「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條件放寬了!低收入的單身青年只要在新北市工作或就讀,都能參加申請,每人最高能獲得1個月2400元的租金補貼,最長為期1年。從101年11月15日起接受申請到30日止,意者可洽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企建科住宅組,或連結網址:www.rent.planning.ntpc.gov.tw都有相關訊息。 新北市政府的「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政策主要是協助中低收入戶青年族群解決租賃房屋的問題,用補貼的方式幫助青年一臂之力,因此,申請資格限制家庭年收入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須低於一定金額以下。換言之,家庭年收入要低於144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4萬1412元的青年即能符合申請條件。而且條件也放寬了,若是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具列冊低收入戶,即使到新北市就學就業未滿1年,也能夠申請,為的就是減輕經濟弱勢青年與家庭的租金負擔。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除了嘉惠低收的青年族群外,這次開辦的「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也有其他條件的放寬,在新北市就業就讀的青年可以透過「新北市租屋資訊網」媒合租賃房屋,但若現階段已經承租了捷運周邊房屋者,也能嘗試房東和房客一起用「補登錄」的方式,再申請租金補貼。這個措施主要是全台開始推動公辦且免費的「租屋資訊網整合平台」,新北市先行開跑,是為了提升租屋市場健全發展及鼓勵房東及有租賃青年由公家租屋資訊平台上登錄與媒合,「配對」完成可優先獲得租金補貼的資格,這次開放名額80名。 張璠局長強調,放寬條件後,符合資格的青年人數將會增加,因此有意願申請者要加快腳步,在11月15日至30日之間,上「新北市租屋資訊網」下載申請書,填妥後併同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寄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企劃建築科」,或逕自到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的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送件。 需要進一步了解本次開辦的「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詳細規定的青年朋友,可至「新北市租屋資訊網」查詢,網址: https://rent.planning.ntpc.gov.tw,或以電話撥1999(新北市境內專線)或是(02)2960-3456分機7191~7195洽詢。 資訊查詢:城鄉發展局張藍今        電話:2960-3456 # 7063 新聞聯絡人:城鄉發展局劉英純  新北市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申請書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收件編號: 本人 向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申請新北市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已詳閱並願遵守下列事項: 一、 本人願遵守本項補貼之規定,並保證本人以下所填寫資料及檢附之文件正確無誤,如有不實而違反本項補貼相關規定情事,願接受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駁回或糾正申請案,並負法律責任。 二、 本補貼具有定期查核機制,若經查核不符合補貼資格即停止補貼。 三、 本人已詳閱申請相關規定,如違反本項補貼作業要點規定而溢領租金補貼,願依規定返還溢領金額。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期限:101年11月15日至101年11月30日或額滿為止】 一、申請人基本資料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日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 申請人及其直系親屬,於臺北市 及新北市內,均無自有住宅。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申請人 具備條件 □現於本市就業,且於申請日前2年內就業滿1年《需檢附在職證明文件》 □現於本市就學,且於申請日前2年內就學滿1年《需檢附在學證明文件》 本租金補貼申請案之承租住宅資料 新北市租屋資訊網電腦媒合序號:(本欄無需填寫) 承租住宅區域座落於:《需檢附租賃契約書影本》 租賃契約期間:自 至, 共 個月 二、申請人之直系親屬資料 姓名 稱謂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放寬 11月15日起受理申請 【新北市訊】全台首創為照顧20至40歲的單身青年而開辦的「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條件放寬了!低收入的單身青年只要在新北市工作或就讀,都能參加申請,每人最高能獲得1個月2400元的租金補貼,最長為期1年。從101年11月15日起接受申請到30日止,意者可洽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企建科住宅組,或連結網址:www.rent.planning.ntpc.gov.tw都有相關訊息。 新北市政府的「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政策主要是協助中低收入戶青年族群解決租賃房屋的問題,用補貼的方式幫助青年一臂之力,因此,申請資格限制家庭年收入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須低於一定金額以下。換言之,家庭年收入要低於144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4萬1412元的青年即能符合申請條件。而且條件也放寬了,若是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具列冊低收入戶,即使到新北市就學就業未滿1年,也能夠申請,為的就是減輕經濟弱勢青年與家庭的租金負擔。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除了嘉惠低收的青年族群外,這次開辦的「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也有其他條件的放寬,在新北市就業就讀的青年可以透過「新北市租屋資訊網」媒合租賃房屋,但若現階段已經承租了捷運周邊房屋者,也能嘗試房東和房客一起用「補登錄」的方式,再申請租金補貼。這個措施主要是全台開始推動公辦且免費的「租屋資訊網整合平台」,新北市先行開跑,是為了提升租屋市場健全發展及鼓勵房東及有租賃青年由公家租屋資訊平台上登錄與媒合,「配對」完成可優先獲得租金補貼的資格,這次開放名額80名。 張璠局長強調,放寬條件後,符合資格的青年人數將會增加,因此有意願申請者要加快腳步,在11月15日至30日之間,上「新北市租屋資訊網」下載申請書,填妥後併同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寄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企劃建築科」,或逕自到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的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送件。 需要進一步了解本次開辦的「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詳細規定的青年朋友,可至「新北市租屋資訊網」查詢,網址: https://rent.planning.ntpc.gov.tw,或以電話撥1999(新北市境內專線)或是(02)2960-3456分機7191~7195洽詢。 資訊查詢:城鄉發展局張藍今        電話:2960-3456 # 7063 新聞聯絡人:城鄉發展局劉英純  【填寫說明】 1、家庭年收入,以申請人、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分戶配偶為認定範圍。 2、家庭年收入之合計,應低於144萬以下,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需低於 41,412 元以下。(新北市101年度家庭年收入標準)。 三、檢附文件及申請條件之查核 ( 紅色粗框欄位申請人免填 ) 檢附文件 審核機關勾選 已檢附 需補件 1.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件影本。 2.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申請人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附該分戶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申請人之直系親屬均已死亡者,應檢附其相關證明文件。 3. 本申請案承租住宅之租賃契約書影本 4. 申請人現於本市內就業,且於申請日前2年內就業滿1年之在職證明,或現於本市內就學,且於申請日前2年內就學滿1年之就學證明(證明文件需載明就業、就學之期間,但低入戶不受就學就業年資之限制者,需檢附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5. 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6. 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7. 租賃契約書影本。 申請條件 符合 不符合 1. 申請人年滿20歲以上未滿41歲且單身者。 2. 現於本市就學或就業,且於申請日前2年內就業或就學滿1年或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不受就學就業年資之限制。 3. 申請人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但直系親屬均已死亡者,不在此限。 4. 申請人及其直系親屬,於臺北市及新北市內無自有住宅。 5. 家庭年收入低於本市家庭年收入五十分位點以下。 6. 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 41,412 元以下。 7. 承租住宅符合區域及建物主要用途之規定。 初審: 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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