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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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長期資金提供充裕資金支應「獎勵觀光產業優惠貸款」,歡迎業者踴躍申貸

新聞稿
中長期資金提供充裕資金支應「獎勵觀光產業優惠貸款」,歡迎業者踴躍申貸

經建會 財務處
97年9月3日
觀光產業為無煙囪工業,是目前最具社會經濟指標產業之一,預估2010年全球觀光產值將達世界GDP的11.6%。我國政府在策略上已將「觀光」定位為繼外交與經貿以外,可以將台灣推向國際舞台的第三管道,自2000年起即納入新興發展產業積極推動發展。配合政府觀光產業政策之推動,本會中長期資金提供65億元專款辦理「獎勵觀光產業優惠貸款」,協助觀光業者取得所需資金,投資觀光軟硬體設施,以吸引 觀光客並促進該產業之發展。
依據獎勵觀光產業優惠貸款要點,凡符合交通部觀光局所核定之觀光旅館業、旅館業、觀光遊樂業及旅行業者皆可申請中長期資金或向承辦銀行逕行辦理申貸。核貸額度最高為計畫總金額之8成,其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觀光遊樂每一申請計畫之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1億元,旅行業最高6,000萬元。貸款範圍為購置(建)機器設備、土地、營業廠所與資本性修繕,以及辦理資訊化所需之軟硬體資金。貸款利率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加承貸銀行加碼不超過1.65%機動計息(目前總利率上限4.24%),貸款用途為更新設備、整(修)建、擴建、重建營業場所及資本性修繕者,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定後得予補貼利息1.5%,補貼期間3年,申請期限至98年底。
截至97年7月底止,已推薦通過之觀光產業民間投資計畫53件, 共支應融資金額16億1,950萬元,帶動投資金額為20餘億元,本項專案貸款可貸額度尚有48億餘元,值此政府擴大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之際,業者若有提升旅遊、住宿品質及改善營業場所等相關規劃構想,歡迎逕向交通部觀光局譚湘吾小姐(聯絡電話: 02-23491523)或承辦銀行洽詢申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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