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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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擴大行政處分範圍,全面清查涉案分行所有交易帳戶
日期:105-09-19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今(19)日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五次會議,由小組召集人林錫耀副院長主持,除小組委員及金管會、法務部、財政部相關部會外,本次會議並邀請兆豐金張兆順董事長列席。督導小組聽取金管會國內行政調查報告後認為,除目前已遭行政處分之六名相關人員外,兆豐銀經DFS金檢後查認有嚴重疏失期間之前兩任總經理徐光曦、魏美玉,及至遲去年10月即已知情的兆豐金副總經理陳松興的行政責任亦應納入究責範圍。另,針對兆豐金目前已整理出2012年至2014年間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兩分行間所有信用交易筆數及金額,督導小組除肯定兆豐金張兆順董事長上任後的積極作為外,也希望透過全面清查來加以釐清真相。同時,督導小組認為身為公股管理及金融監理的財政部及金管會,並不能以兆豐未予通報就可完全免於責任追究,特別是相關部會首長於任內發生重大金檢缺失遭致重罰更是難辭其咎,要求進一步釐清相關首長的責任輕重,以向國人交代。

本次會議,金管會提出國內行政調查報告,督導小組在聽取報告後認為,該報告僅處理2014年1-3月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署(DFS)實地檢查後,兆豐銀行相關處置失當者的行政責任,卻未對實際金檢發生嚴重內控及法遵疏失期間(2012~2014)時,擔任總經理的徐光曦、魏美玉及總稽核等人進行責任追究;另,前兆豐金副總經理陳松興於去年10月間接見美方來訪人員時,已受告知DFS將對兆豐銀採取嚴重監理行動後,卻未有積極有效處置作為等,皆亦應納入調查對象予以究責。督導小組認為除已遭行政處分之六名相關人員外,金管會應儘速釐清前述相關人等的責任,並不排除進一步擴大行政處分之範圍。

本次會議,兆豐金張兆順董事長也就其自本月2日接任後,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清查紐約分行與箇朗分行、巴拿馬分行間的包括銀行間交易及客戶匯款兩大類的所有信用交易金額及筆數的調查結果(如附表一、二),張兆順董事長特別說明,2014年巴拿馬分行與紐約分行之間信用交易金額合計為4.91億美元,惟紐約分行報送DFS時誤繕為44.91億美元,亦即外界所稱2013及2014年度紐約分行與箇朗分行及巴拿馬分行間交易金額為115億美元(3800億台幣),實際上為75億美元。

此外,張董事長也針對外界關切之102年度紐約分行與巴拿馬箇朗分行間未申報的174筆退匯交易進行說明,張董事長表示,該年度兩分行間在客戶匯款方面,總筆數為7427筆,金額計2.78億美元, DFS報告中所提及的174筆退匯未申報交易即包括在內,合計為1389萬美元。張董事長表示接下來,兆豐將全面清查此三年度的所有交易資料,並調取包括開戶資料、匯款單等原始憑證,一旦發現有異常交易或戶頭將即時向金管會通報。督導小組亦要求金管會即刻就海外金檢小組實地檢查後所得到的資料儘速整理出報告,並向督導小組說明;同時,督導小組也希望檢調應該加快偵辦腳步,以期透過兆豐、金管會、檢調三方共同追查、協同努力,儘速釐清是否有涉及洗錢的真相,若有不法,政府亦絕不寬貸。

本次會議,督導小組也針對兆豐案中金管會及財政部的督管責任進行討論。督導小組認為,兩個部會分別負有金融監理及公股管理的職責,相關部會首長的責任輕重雖然尚待釐清,但主管部會不能以兆豐沒有通報就能夠免於責任追究,特別是首長更是難辭其咎。督導小組要求必須徹底查明兆豐是否如金管會及財政部所稱在今年5月18日及8月4日之前確實沒有透過任何形式的管道通報此案,也會進一步調閱文件檔案、詢問相關人員來釐清相關首長的責任。(撰稿:康紀漢,電話:02-234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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