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 星期四

upn-executive- financial-bank-11-03-07-兆豐案匯款交易資料已全面清查,檢方刻正釐清有無涉及不法 日期:105-11-03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兆豐案匯款交易資料已全面清查,檢方刻正釐清有無涉及不法
日期:105-11-03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今(3)日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九次會議,由小組召集人林錫耀副院長主持,除小組委員外,亦邀請金管會、法務部、財政部以及兆豐金張兆順董事長等相關人員列席。會中由財政部及金管會針對「公股行庫股權管理機制」及「加強金融監理檢討方案」之推動進度進行報告。另,兆豐金張董事長亦就2012至2014年間兆豐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兩分行間匯款交易資料的全面清查結果提出說明。

財政部及金管會於會中分別就「公股行庫股權管理機制」、「加強金融監理檢討方案及改革措施」推動進度進行報告。金管會說明,整體強化金融監理部分,就強化通報機制、總機構設置防制洗錢專責單位、海外營業單位法令遵循及洗錢防制主管原則上專任等方面所涉及的相關行政法規,刻正進行修正的作業程序。

另,金管會已准予備查銀行公會訂定的「銀行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實務守則」,將由銀行公會轉知各銀行開始實施。財政部則說明,刻正研擬修正財政部派任公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管理要點,增訂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機制,並持續辦理內控內稽及法遵相關講習,以加強訓練公股董事履行應盡責任。

會中兆豐金張兆順董事長亦提出2012至2014年間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兩分行間匯款交易資料的全面清查結果,張董事長說明,2012至2014年間,兆豐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兩分行間相關匯款交易資料總筆數共17033筆,其中與巴拿馬分行間為1583筆,與箇朗分行間為15450筆。

張董事長特別說明,經清查所有的匯款交易資料,從「受款人」來看,剔除受款人為外國籍人士,屬於本國籍者,這三年間在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的匯款交易筆數為179筆,總金額為279萬6千餘美元,平均每筆金額為1萬5千餘美元;而在紐約分行與箇朗分行之間的匯款交易,三年間受款人屬於本國籍者為18筆,總金額為14萬1千餘美元,平均每筆金額為7千餘美元。

另,從「匯款行」來看,剔除匯款銀行屬於外國銀行者,這三年間由本國銀行匯往巴拿馬分行的交易筆數為211筆,總金額為582萬3千餘美元,平均每筆金額為2萬7千餘美元;而這三年間由本國銀行匯往箇朗分行的交易筆數為42筆,總金額為160萬2千餘美元,平均每筆金額為3萬8千餘美元。前述相關資料詳如附表。

張董事長並表示,經初步分析,這些受款人為台灣人,及匯款銀行屬於本國銀行者的匯款交易,大多數為政府駐外人員及知名海運公司駐外員工的帳戶。

針對兆豐此次所提有關受款人為本國籍及匯款行為本國銀行者的相關資料,檢方正在進行分析、調查,以釐清是否有涉及不法洗錢等情事,俟調查完成後會向外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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