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1日 星期三

upn-financial-08-31-09-【澄清稿】澄清今日媒體報導金管會應早知情百尺竿頭違約,卻無積極動作之說明 日期:105-08-31

【澄清稿】澄清今日媒體報導金管會應早知情百尺竿頭違約,卻無積極動作之說明 日期:105-08-31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有關媒體報導金管會早知情百尺竿頭公司公開收購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案必定會違約,卻無積極動作一事,金管會澄清說明如下: 一、有關投資人透過立法委員於105年8月12日向金管會檢舉時,本公開收購案仍在進行中且公開收購條件尚未成就,金管會已持續透過受委任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瞭解收購進度。嗣收購人於8月22日公告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支付收購對價時間為公開收購期間屆滿後次日起算8個營業日內,即105年8月31日以前將收購對價支付予應賣人。 二、金管會為確保應賣人權益,除於8月22日發函收購人百尺竿頭公司,並持續要求其提出支付收購對價承諾及辦理交割股款作業之相關證明文件外,並積極透過受委任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密切瞭解情形,洽請投資人保護中心研議如發生違約之後續求償事宜及洽櫃檯買賣中心密切注意該公司股票交易狀況,至105年8月30日下午3時30分始據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告知百尺竿頭確定無法完成本次公開收購之交割,立即要求中國信託商銀返還股票予所有應賣人。 三、金管會強調,針對百尺竿頭惡意未履行交割行為,將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追究其相關責任,並已洽請投資人保護中心啟動公告受理應賣投資人授與訴訟實施權,以進行民事求償並為必要之保全程序。投資人保護中心電話:(02)27128899,歡迎投資人電洽投保中心相關事宜。 金管會表示,資本市場運作著重公平、誠信及公開原則,對於不誠信的行為,金管會一定會依法處理,呼籲資本市場的參與者共同努力維護資本市場之健全運作。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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