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7月1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厚生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2107)申報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48,177,432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481,774,320元乙案,因有申報書件不完備之情事,該公司業於105年7月5日自行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2條第3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四、威馳克媒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上櫃公司,證券代號4803)申報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新臺幣700,000仟元乙案,前因有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之情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5年6月21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該公司業於105年7月6日提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27條第5項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自其完成補正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預計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貳、佳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05年7月8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佳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陳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佳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於105年6月13日前公告申報105年5月份之營運情形,核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一、預計7月1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厚生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2107)申報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48,177,432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481,774,320元乙案,因有申報書件不完備之情事,該公司業於105年7月5日自行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2條第3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四、威馳克媒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上櫃公司,證券代號4803)申報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新臺幣700,000仟元乙案,前因有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之情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5年6月21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該公司業於105年7月6日提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27條第5項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自其完成補正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預計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貳、佳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05年7月8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佳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陳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佳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於105年6月13日前公告申報105年5月份之營運情形,核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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