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勞研所開發「省力神器—可攀階之輔助搬運機」, 協助勞工避免搬運作業危害,歡迎廠商洽詢技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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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異動日期: 106-03-14
本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以下簡稱勞研所),開發「可攀階之輔助搬運機及其擴充模組」專利(新型M513816號),透過輔助動力及攀爬式機械設計,避免搬運作業所造成職業災害與疾病問題,如瓦斯桶、冰箱等100公斤以下重物的搬運,使用者可以輕鬆省力的爬坡及上下階梯。詳細內容可參考勞研所網站 (www.ilosh.gov.tw)之「物料搬運開發研究」報告,如對開發應用有技術移轉意願者,歡迎致電(02-2660-7600)勞研所洽詢。
勞研所研發輔助搬運機具有以下優點:
- 輕鬆省力及平穩搬運重物。
- 簡易組裝、拆卸模組,可增添其他功能。
- 有別於國外類似產品,相對單價較低,且具有額外擴充機制。
- 能克服有階梯之工作(公共)場所面臨的搬運及行走問題。
輔助搬運機採攀爬式的機械設計,可以適應不同高度的階梯,具有平順高地落差的特性,搬運物品也比較不易抖動、倒塌,相關感測器及電路設計,具有自動平衡及預防傾覆的功能;另外目前可擴充簡易組裝身障輪椅,協助身障朋友上、下階梯,未來可應實際場所需求,增添機能功效。
實務上常見人力徒手搬運上、下樓梯時,發生被夾、被撞、踩踏、跌倒等災害;而使用不當的搬運輔具,也會造成作業中不平衡、傾倒等引起職災,甚至發生被倒塌重物壓傷等重大死亡案例。依據勞保局統計,105年批發零售業、運輸倉儲業發生勞保職業傷病、失能、死亡情形,分別有11,236、477、143件。此外,搬運作業人員因重覆性搬運動作及不當身體姿勢,易造成肩、頸、手腕、下背痛、背部肌肉拉傷等累積性肌肉骨骼傷害。105年全產業職業病下背痛計有111件、失能10件、手臂頸肩疾病計有344件。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 條規定,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40公斤以上物品,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500公斤以上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而且,台灣隨著經濟發展與消費型態改變,逐漸轉向市場導向、注重消費者行銷的時代,快速發展的電子商務、購物等虛擬通路,必然伴隨便捷的宅配服務,相對人力資源的投入及職業傷害與疾病的發生提高。勞動部時刻關心勞工朋友的勞動條件和職場安全,本次勞研所積極開發可攀階之輔助搬運機,可以協助降低相關勞動場所職災風險,友善勞動環境。
- 業務單位: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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