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稿】「理髮及美容業」已指定適用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制度,得依其營運需求妥適安排勞工出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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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異動日期: 106-03-18
勞動部表示,本次《勞動基準法》修法,主要目的係為落實週休二日、降低勞工工時、避免過勞。《勞動基準法》亦針對各行業之特性,訂有彈性工時制度,其中「綜合商品零售業」、「理髮及美容業」,業經指定得適用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制度,工作時間已有相當彈性,事業單位可依其營運需求妥適安排勞工出勤。
勞動部特別強調,為了協助各業者調適法令,將藉由「宣導、輔導、檢查」三個階段,希望雇主和勞工都可以適應法規,自 4月將進行「臨廠輔導」、「集體輔導」和「申請輔導」3措施,協助各產業調適一例一休新制。事業單位可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中、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及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輔導措施。
勞動部為了解106年4月底就業市場人力需求情況,已進行「106年第1次人力需求調查」,根據調查顯示,廠商因景氣復甦步調趨穩,且為提升勞動條件之需,增僱員工意願持續增加,預計於106年4月底較1月底前淨增加30.0千人,其中服務業部門預計淨增加14.8千人。
勞動部指出,自新法實施以來,各界尚在調適期,未來仍將持續瞭解各行各業適應情況與面臨之困難,並協助企業在人力及工時安排上調適新規定,希望雇主應有疼惜勞工之心,共同為提升勞工勞動條件而努力。
- 業務單位: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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