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06年《視覺藝術類補助》第二期計畫類自4月1日起開始收件
為健全我國視覺藝術生態,均衡各類藝術發展,以及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特訂定「文化部視覺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長期推動國內視覺藝術創作環境,希望能結合各界力量參與,建立起一個縱向與橫向的藝術平臺,一方面支持藝術家藉由精彩多元的藝術表現形式,展現視覺藝術新視野,另一方面支持國內視覺藝術團體穩定經營,有利其永續發展。
本項視覺藝術類補助每年各分上下年度共計兩次受理時間,本年度第一期申請時間已於105年11月1日至30日受理完畢,申請相當踴躍,現第二期受理日期在即,凡經政府機關許可登記或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從事文化藝術事業之出版機構等團體或組織,皆可於本(106)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依相關規定提案申請。補助內容有:「1.國際型藝術展覽、視覺藝術研討會。2.視覺藝術類節慶活動、雙年展、年會及美術競賽等。3.藝術史料研究、資料庫、視覺藝術人才培育、藝術評論及視覺藝術類出版等計畫。」等3項。
歷年來文化部視覺藝術類補助計畫,呈現十分豐富多元的面貌與創意,作品與成果均具相當藝術深度及國際視野。舉106年第一期獲補助案為例,諸如社團法人台灣視覺藝術協會辦理之《2017台灣當代一年展》、高雄市立美術館辦理之《一個都不放過:當代藝術中的推理事件》展覽計畫、藝術家出版社辦理之《美感臺灣》圖書出版、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辦理之《臺灣前輩暨近現代傑出藝術家生平調查研究計畫》、在地實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辦理之《在地實驗2017「破身影」展覽暨「串流藝響」論壇計畫》,以及中華藝術交流協會辦理之《2017台北國際攝影藝術交流展Wonder Foto Day》等等。整體類型從傳統到現代,展現多元面貌,為國內視覺藝術生態注入了相當可觀的活力。
文化部期待未來能有更多的計畫與團體共襄盛舉,彼此共同努力以藝術文化及相關創作推進臺灣與國際之間更深層的存在與聯結,為國內藝術界留下珍貴資產,提升視覺藝術環境及公民美學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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