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計程車未依規定收費 可罰9,000至9萬元
針對往年跨年夜有計程車駕駛漫天喊價,超收車資情事,公共運輸處表示計程車應按公告費率依規定計費,跨年夜時間並無例外,喊價溢收車資行為已屬違法,若查證屬實可依公路法處罰計程車業者9,000至9萬元。
公運處表示,依目前臺北市公告計程車費率僅有夜間(夜間11時至翌晨6時,以上車時間為準)加收20元的規定,其餘時段不分假日及一般日均應依表計費。以跨年夜為例,僅屬夜間加成時段,因此只能依計費表金額加收20元,超收或喊價行為即已違反規定,民眾如遇有不肖計程車駕駛趁跨年夜喊價溢收車資,除可拒絕搭乘外,並可記下車號、駕駛姓名、乘車時間地點等資料向公運處或撥打1999申訴檢舉,若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處罰相關業者,呼籲駕駛朋友遵守法令規定,勿貪圖一時利益付出更大的代價。
—以下空白—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計程車(含敬老愛心車隊、無障礙計程車)叫車電話請撥0800-055-850(市話免付費)或手機直撥55850(付費)。
復康巴士叫車專線請撥02-40556789或網址http://40556789.taipei.gov.tw/。
針對往年跨年夜有計程車駕駛漫天喊價,超收車資情事,公共運輸處表示計程車應按公告費率依規定計費,跨年夜時間並無例外,喊價溢收車資行為已屬違法,若查證屬實可依公路法處罰計程車業者9,000至9萬元。
公運處表示,依目前臺北市公告計程車費率僅有夜間(夜間11時至翌晨6時,以上車時間為準)加收20元的規定,其餘時段不分假日及一般日均應依表計費。以跨年夜為例,僅屬夜間加成時段,因此只能依計費表金額加收20元,超收或喊價行為即已違反規定,民眾如遇有不肖計程車駕駛趁跨年夜喊價溢收車資,除可拒絕搭乘外,並可記下車號、駕駛姓名、乘車時間地點等資料向公運處或撥打1999申訴檢舉,若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處罰相關業者,呼籲駕駛朋友遵守法令規定,勿貪圖一時利益付出更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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