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修憲委員會呢?」, 18歲投票權應優先納入修憲清單
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拜會國民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
由民進黨鄭麗君委員、國民黨盧秀燕委員相繼提出的憲法第130條下修投票年齡的修憲草案,在上個會期5月30日院會通過一讀,交付修憲委員會審查,然却被國民黨委員提案覆議。近日國民黨籍立委江啟臣、民進黨立委鄭麗君相繼提案建請立院成立「修憲委員會」,啟動修憲工程。原訂修憲委員會提案在12月19日第一次被排入院會議程,卻未被討論,本週院會(12月26日)可望再次討論該議案。上周五立院同時通過民進黨陳亭妃委員提出的憲法第130條下修投票年齡修憲案,目前已確定完成付委,但因尚未組成修憲委員會,故能否順利讓十八歲投票權修憲案過關,本周將是關鍵。
針對目前各界熱議的修憲及憲改議題,涉及修憲幅度及議題優先順序,唯恐難以全面進行修正。為了讓已經付委的下修投票年齡修憲案早日上路審議,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在兩位提案立委鄭麗君委員及盧秀燕委員的陪伴下,於12/24上午一同拜會立法院民進黨及國民黨黨團,聯盟發起人葉大華則呼籲立法院王金平院長、立院朝野黨團能盡速組成修憲委員會,並將已付委成案的憲法130條修憲案,於組成修憲委員會後應優先納入修憲清單,同時能於明年五月立院會期結束前,順利完成三讀程序,並於2016年總統大選時針對該修憲案交付公投決定。
聯盟拜會兩黨黨團時則提出以下幾點訴求:
一、 呼籲立院回應各界憲改訴求,應盡速組成修憲委員會,啟動憲改工程,並將目前已經成案且朝野政黨共識最高的憲法第130條修正案:下修投票年齡,務必納入第一階段憲改目標,以結合2016年初總統或立委選舉,交付人民公投複決。
二、 重視世代正義與青年合理的公民參與權利,朝野政黨應率先修正《公民投票法》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讓18歲青年參與2016年修憲複決公投。
立法院黨團回應
民進黨籍鄭麗君委員指出,關於憲改議題,人民已經在叩門,國會當無法迴避,請國民黨別再搞小動作阻擋修憲案。上個會期她和盧秀燕委員各自提出的憲法第130條修憲案,雖已一讀付委,但後續都被國民黨覆議,因此才在本會期又提出建請組成修憲委員會之提案。對於修憲期程與憲改幅度,她則主張「兩階段審議,一次公投」,將包含18歲公民權、居住權等「人權清單」、下修「修憲公投門檻」等三項議題優先納入第一階段修憲清單,並交付2016年進行一次性公投,因此即刻組成「修憲委員會」是本屆立委當務之急且不能拖延的要事。
民進黨黨陳亭妃委員也回應,降低投票年齡一直都是民進黨主張,她在這會期也重新提出憲法第130條修正案,且本周五(12/26)鄭麗君委員與盧秀燕委員的修憲提案將再次排入院會,期待國民黨不要再搞小動作進行覆議與阻擋。而且修憲委員會更是依據立法院組織法必須組成的委員會,期待各政黨不要再透過技術性排案,阻擋修憲進程。
國民黨籍盧秀燕委員則指出,在面對許多政治性的修憲議題時,十八歲投票權一直是弱勢,所以她主動爭取擔任國民黨修憲委員會的副召集人,就是想努力讓同黨委員能夠更認同該議題,而且國民黨黨主席參選人朱立倫更已將十八歲投票權等修憲議題納入政見當中,她表示上周黨團大會經她報告後,十八歲公民權修憲案可以說已經獲得共識。
國民黨首席副書記長廖國棟委員則表示,上週黨團大會已經有相關的討論,只要是不涉及敏感議題的修憲案,都可以談。黨團也非常支持18歲投票權。但是國民黨的立場,則是以先組成修憲委員會後,再來討論哪些重要的修憲議題必須被納入審議與討論,十八歲公民權議題可望納入。
今年18歲的台灣青少年影展策展人徐伯瑜表示,就讀元智大學的他,因為沒有投票權,所以必須花費更大的心力,才有辦法參與或投入國家事務。這樣的環境很容易演變成兩種年輕人,一種是選擇用更加極端的手段走體制外路線,另一種則是選擇冷漠不去在意國家的發展。所以他期待朝野政黨能夠更積極地把投票權還給18歲的青年,讓年輕人有參與決策的機會,才能負起責任參與國家發展。
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發起人葉大華回應,各國下修投票年齡,多半依靠政治力帶動社會進行溝通尋求共識,如日本國會準備了五年,日首相安倍晉三則將18歲投票權放在他的重要政見裡,因此上任後積極推動才在今年五月順利地修正國民投票法,將投票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因此面對世代正義的議題,亟盼執政黨要有更大的責任,勿再阻擋應積極支持十八歲投票權修憲案。接下來聯盟將拜會王金平院長,爭取支持組修憲委員會推動十八歲修憲案,還給青年世代合理的公民權利,並為台灣的憲政改革跨出新的里程碑!
憲法第130條修正案複決公投進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