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 星期三
upn-new taipei news-2012-10-31-20-合宜住宅資格證明效期延長 申請維持到年底
合宜住宅資格證明效期延長 申請維持到年底
【新北市訊】為了讓想要申請龜山地區(林口台地)「合宜住宅」的民眾,作業可以順利進行,內政部特別公告表示,「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雖然自原本核發日起超過1年,但效期仍可持續,同時提醒還沒有取得資格證明的民眾,動作要快,仍維持申請期限到101年底,請有意申購的民眾注意自己的權益。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內政部在北部地區共新建2處「合宜住宅」,位於板橋浮洲地區的已經完成抽籤程序,目前仍在簽約,另外還有一處在林口台地,共有4家建商得標,目前仍在申請建照當中。為了保障民眾的權益,內政部對承購資格證明有效期限放寬,有意者可依「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興建廠商公告規定,已經取得了承購資格證明的人,不用再重新申請,但仍須要符合「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核發作業須知」訂定的申請資格條件;至於有意申購「合宜住宅」卻未取得資格證明的民眾,請把握在 12月31日 截止日期以前提出申請。
各縣市從100年12月23日開始受理申請「合宜住宅」的承購資格證明,原本效期為核發日起1年,光是新北市已受理2萬2千多件,其中已核發近2萬件「承購資格證明」,目前每天都持續有民眾提出申請。據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機場捷運A7站」的「合宜住宅」因申請建造執照及整合興建廠商辦理聯合銷售等原因,預計銷售日期由原101年10月延至102年辦理,考慮到時候會有許多民眾資格證明超過1年,以致失去效力,基於簡政便民立場,內政部特別公告逾期資格證明仍可參加「機場捷運A7站」的「合宜住宅」銷售作業。
想要更進一步瞭解相關事宜的民眾,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右邊就有一個「合宜住宅專區」的點選欄可供點閱,網址是http://www.cpami.gov.tw,提供民眾上網查詢及相關資料免費下載使用,並設有諮詢專線電話(02)2192-6085、(02)2192-6098、(02)2192-6001及(02)2192-6100,請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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