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檢調就捷運環狀線南機廠工程土方運送廠商涉有未依規定處理而遭搜查事宜
捷運局東工處表示將配合檢調儘速釐清案情
臺北捷運局東區工程處表示捷運環狀線CF640區段標CF642子施工標南機廠工程在設計階段透過地質調查了解在基地地表1.5公尺以下為可以回收使用的有價料,因此為節省公帑,在契約中即訂定土方出土地表至地下1.5公尺及地表1.5公尺以下兩部分。前者土方經撮合交換到臺北商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後者之土石方則於契約中明定為可再利用之有價施工材料並已將價金於契約中直接扣抵,此部分開挖後之土石方係由得標廠商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運出工區後自由買賣,這種處理方式符合「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流程」規定。至於該公司後續之商業行為是否有違反法令規定,將配合檢調的偵查處理。另有關回填土方係由施工廠商先置於廠區外,俟完成材料查驗並經廠商自主品管後依施工需求量運進工區進行回填夯壓。臺北捷運局及東工處於施工過程中對回填之土方均依契約及相關規定進行查驗。
本工程施工廠商皇昌營造公司之土方清運廠商萬葉交通公司是否有涉嫌偽造文書之行為,東工處將全力配合檢調之調查作業儘速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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