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upn-taipei news-financial-bank-10-29-03-未來民眾開立存款帳戶,可以直接透過網路線上申辦 為打造數位化金融環境,

未來民眾開立存款帳戶,可以直接透過網路線上申辦
為打造數位化金融環境,金管會推動「打造數位化金融環境3.0」計畫,已自104年全面啟動,並已開放12項業務可透過線上申辦,例如可在線上約定轉入帳號、五萬元以下活存戶可在線上申辦結清銷戶等;至於「線上開戶」部分,因涉及防制洗錢及詐騙等問題,金管會已請銀行公會蒐集國外線上開戶作業規範、實務作法及執行情形,研議具體作法,並據以訂定「銀行受理客戶以網路方式開立數位存款帳戶作業範本」。
前述作業範本,金管會已於104年10月27日函復銀行公會修正後准予備查,預計6個月內可上線,未來民眾開立銀行帳戶,不必多跑一趟銀行,只要經過一定身分驗證程序並上傳雙證件的影像檔,就可以直接透過網路線上申辦。前述作業範本(共十二條)重點說明如下:
一、 開戶對象為具有本國國籍之成年自然人,帳戶類型為新臺幣活期存款帳戶。(第二條)
二、 明定銀行受理開戶之作業程序,包含帳戶採實名制,須經一定身分驗證程序及留存客戶上傳之雙重身分證明文件影像檔等;另對異常申請情形應建立相關管理機制以防杜人頭帳戶。(第三條)
三、 明定三種類型帳戶之身分驗證程序及使用範圍,重點說明詳附件。(第四條)
四、 明定數位存款帳戶得申請網路銀行、晶片金融卡或存摺,及得辦理臨櫃業務、轉換為一般帳戶、線上辦理結清銷戶等帳戶管理措施。(第五、七條)
五、 帳戶限客戶本人使用,並明定與客戶之契約內容項目暨數位存款帳戶之數量應設控管規範。(第六條)
六、 明定持續監控措施,包含銀行應採一定方式不定期核對客戶身分,並注意其帳戶之交易情形;另明定特定情事應重新核對客戶身分。(第八條)
七、 明定特定情事銀行應依法令或契約約定,暫停或終止數位存款帳戶之使用。(第九條)
八、 明定防制洗錢措施應依「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範本」辦理並適用前述範本有關高風險客戶之規定。(第十條)
為達成兼顧銀行業者利益、消費者便利,及防制洗錢與詐騙等問題之目的,本作業範本已建立適用線上開戶之「事前審查機制」(包含開戶前之身分驗證程序與開戶時之帳戶使用限制)及「事後監控機制」(包含透過不定期核對個資、帳戶交易情形等方式就該帳戶進行持續監控,及明定應適用有關防制洗錢規範之高風險客戶規定等強化風險控管措施),以前述二機制之交互運用,期可降低線上開戶之風險。
擴大銀行透過網路提供之服務,可強化我國銀行走向數位化、無紙化及無疆界化之願景,並加速目前我國銀行邁向Bank 3.0時代之具體實踐。金管會將在兼顧金融機構健全經營、資訊安全及消費者權益保護下,持續推動數位化金融環境3.0計畫各項方案,以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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