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結合跨部會共同推動環境荷爾蒙管理
環境荷爾蒙又稱為內分泌干擾素,如重金屬(如鉛、汞等)、戴奧辛、多氯聯苯等環境荷爾蒙物質,根據美國環保署報告定義,環境荷爾蒙是指「干擾負責維持生物體內恆定、生殖、發育或行為的內生荷爾蒙之外來物質,影響荷爾蒙的合成、分泌、傳輸、結合、作用及排除」。國際上對環境荷爾蒙議題日趨重視,由於其分布與介質廣泛,無法以單一法令或機關進行管制,需要跨部會合作,共同訂定環境荷爾蒙管理計畫,以推動管理。
我國環境荷爾蒙管理之權責機關分工已很完整,包括:食品、食品容器、醫療器材;農藥、飼料、農產品;商品、玩具;環藥、飲用水、空氣品質;綠建築、綠建材等,進行管制及產品、食品及環境等背景抽測監控及宣導。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政策,早於92年起開始執行戴奧辛、多氯聯苯、重金屬等環境荷爾蒙物質等環境空氣品質監測,並落實行政管制措施,確保民眾不受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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